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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健在国务院环委会五次会议上指出用法律手段保护大气和淡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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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2
第4版(要闻)
专栏:

  宋健在国务院环委会五次会议上指出
用法律手段保护大气和淡水
本报北京3月21日讯记者谢联辉报道: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委会主任宋健,在今天召开的环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指出,今年环境保护工作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有关工作。对于人们生存必需依赖的大气和淡水,不用法律手段加以保护不行。
宋健强调,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到今天,有能力选择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今年的执法检查和要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都要以强化法制管理为重点。
今天的会议,审议了1995年工作计划和今年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方案,听取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情况的汇报和林业部关于制定《执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的实施方案》、《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的汇报。宋健主持了会议。
宋健在审议1995年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方案时指出,连续两年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推动各级政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污染环境治理有很大作用,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期间,许多代表和委员都呼吁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
宋健说,检查时不要光说好话,而是要说实话,要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敢于提出意见。
今年环保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山西、辽宁、海南、江西、湖北、甘肃6省。第三季度,宋健将带队赴山东、江苏省召开第二次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现场会。
会议听取了林业部关于《执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的实施方案》和《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的汇报。《行动计划》阐述了当前中国林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与目标;论述了中国林业今后的重点发展领域和主要行动措施;提出了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的必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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