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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生瑜()生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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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2
第11版(文化广角)
专栏:金台随感

  既生瑜()生亮?
肖勇
若将周公瑾遗言减字设置一道填空题,恐怕是要“难”倒一些英雄的。英雄当然包括各种各样的人物。趁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余音绕梁,就说说老约翰·施特劳斯吧。
老约翰年轻时加入约瑟夫·兰纳的乐队,这支乐队的名望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兰纳创作的圆舞曲。兰纳有一次生病,委托约翰带队排演并请他写一首新曲。约翰的第一个作品是以兰纳的名义上演的,受到观众的赞扬,这使他看到了自己的潜力,以后又写了若干首,不久便与兰纳平分秋色。兰纳的作品以抒情见长,风花雪月;约翰的乐曲充满活力,动人心弦,在观众中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昔日的亲密朋友此刻却反目成仇。某晚演出结束时,约翰为鸡毛蒜皮之事当众向兰纳发脾气,接着又揪住对方大打出手,混战中几把大提琴被砸坏,一面大镜子七零八碎,两位“维也纳圆舞曲”的缔造者就这样共演了“绝交圆舞曲”。
兰纳死后,约翰独领风骚。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真正的冤家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小约翰·施特劳斯——日后的“圆舞曲之王”、《蓝色多瑙河》的作曲者。小约翰6岁的时候,就在家中的钢琴上弹奏自己构思的圆舞曲,这使老约翰深感不安。他禁止儿子参加一切音乐活动,有时发现儿子练习小提琴,竟扬起鞭子将其抽打一顿,还仗势警告全城各大舞厅都不得接受小约翰的演出。小约翰19岁那年,网罗一批乐手,组建了私人管弦乐队。当老约翰得知儿子将举行首演时,大为震惊,立即宣布他在同一天也要开音乐会,以挫这小子的锐气,可后来一打听,自己这边的门票在黑市上还不如儿子那边吃香,只得赶忙取消计划。他的经纪人赫希带领一帮人出席小约翰的音乐会,本来是去捣乱的,没料到却被轰动的场面所感染,其间《理性的诗篇》这支圆舞曲,竟在观众的热烈掌声要求下,反复演奏十余次,连赫希也不禁欢呼起来。此际,老约翰气愤交加,卧病在床,对他的出版商哈斯林格说:“我只求速死”,其惨状如周瑜当年车至巴丘。
若言文人相轻,同行皆仇,那倒不尽然。有“既生瑜、也生亮”之大度者,数月前咱们都曾领教过一位,他就是伊扎克·帕尔曼。帕尔曼的音乐之所以能征服听众,从根本上说在于他的人格魅力,即借助旋律表达的一种伟大精神。他虽然被封为“世界第一小提琴”,但可与之齐名的竞争者不乏其人,如平克斯·朱克曼。朱克曼比帕尔曼小三岁,身世经历相仿:犹太人,生于以色列,同为朱丽亚音乐学院学生,都是葛拉米安的入室弟子,又先后分别获得李温特利大奖。帕尔曼对这位同胞同行及强劲的挑战者,不但没有丝毫妒意,反而以手足之情相待,处处予以关照,他在公开场合常自称“平克斯·帕尔曼”,而对方则以“伊扎克·朱克曼”回报,“二曼”友谊之深,不言而喻。由于人缘好,许多乐坛名流都愿找他合作,且非常愉快,更令人钦佩的是,帕尔曼首次访问德国时,尚无任何德国艺术家访问以色列的先例,瓦格纳的音乐在以色列仍是“禁区”,而他却勇敢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用琴声沟通了不同民族的心灵。
在我看来,大师和英雄是有差别的。大师必定是英雄,而英雄未必就是大师。撇开其它因素,大者,胸怀广大也。气量狭小之人,无论怎样,不足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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