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阅读
  • 0回复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九七前在港设终审法院必须符合基本法有关规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4
第4版(要闻)
专栏: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九七前在港设终审法院必须符合基本法有关规定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外交部发言人沈国放今天下午在这里就香港终审法院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问,中英双方目前显然在香港终审法院的设立问题上陷入僵局,香港一些人士也担心终审法院如不能及时设立,会导致出现法律真空。请问中方有何具体措施以避免出现这种局面?
沈国放说,中方的一贯立场是,1991年中英双方就终审法院问题达成的原则协议必须得到遵守,1997年前在香港设立的终审法院必须符合基本法的有关规定。1991年中英双方就在1997年前设立终审法院的有关问题达成原则协议;对当时尚未解决的一些问题,双方同意在草拟条例草案的磋商中讨论解决。尽管英方一直拖到1994年中才向中方提交《终审法院条例》(草案),中方仍作出积极反应。目前,中方专家正抓紧研究英方于今年1月提交的业经修改的《终审法院条例》(草案),并准备近期与英方举行专家会,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中方不愿看到在双方就此事达成一致前英方单方面采取行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