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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行业“老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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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警惕行业“老二”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诸如“二公安”、“二工商”、“二税务”之类的人,人们称之为“老二”。
所谓“二公安”,是指在公安部门编制序列之外,某些乡镇聘用或雇用的一些临时“公安人员”。他们当中多数人普遍素质低下,法律知识贫乏。
所谓“二工商”,是指一些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成立的、游离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之外,却又行使工商行政权力的人。这些人对工商行政管理知识了解不多,法纪观念淡薄,在工作中或乱收、乱要,或吃、喝、卡、拿,影响很坏。另外,由于“二工商”收取的费用归地方政府,影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正常收入。
所谓“二税务”,是指那些敲诈个体商贩的人。一些税务人员不到市场收税,而是开出一张张税票,让这些“二税务”去收。在收税过程中,这些“二税务”在税票金额的基础上再加收一定数额的钱,加收部分则归自己所有。他们中一些人为了增大“收入”,常常勾结一些不法分子,合伙坑害个体商贩。
“老二”之所以出现,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市场不断扩大,摊位增多,而工商、税务部门人手不足,于是便出现了“二工商”、“二税务”;二是一些基层政府领导法纪观念淡薄,也有极少数干部“霸气”十足,或为了耍个人威风,或为了治所谓的“刁民”,便出现了“二公安”。
当前存在“老二”问题的不仅仅局限于上述部门,如在计划生育、交通监理等执法执纪部门也有类似的问题,而且有蔓延之势。
“老二”问题的出现,既干扰了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又败坏了执法执纪部门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希望各级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首先,要严格落实编制,并规定相应的纪律,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不得擅自扩充执法执纪人员队伍,对确需增加一些临时人员的部门和单位,应规定相应的批准权限,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考核、选拔;其次,国家应对某些执法执纪部门的编制作适当调整,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再次,对不执行国家编制、有令不行或明知故犯者坚决予以制裁,以维护国家法令法规的严肃性。
河北省邢台发电厂颜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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