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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家外国(境外)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设办事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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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十六家外国(境外)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设办事处
本报讯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法律事务的交流,扩大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决定适当扩大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试点工作,目前批准了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等16家外国(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广州、苏州等地设立办事处。
这些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办事处的业务活动由北京市司法局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主要从事向当事人提供该律师事务所已获准从事律师业务的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国际条约、国际商事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咨询;接受当事人或中国律师所委托,办理在该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业务的国家的法律事务;并代理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在中国境内的法律事务等。
(肖骊珠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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