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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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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莫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意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国新旧税制已实现平稳过渡,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制度的运行日趋正常。但是,根据一些读者来信反映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看,在当前,像浙江唐灯股份有限公司芮光浙等人那样打增值税专用发票主意的经济犯罪活动并不是个别现象。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是以真票虚开、代开骗取退税、扣税的经济犯罪在一些地区还很猖獗。这些经济犯罪活动,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影响新税制顺利运行,而且会诱发贪污、走私等多种经济犯罪,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实行新税制后,企业的总体税负并没有增加,但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的税收负担难免会有升有降。对新税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各级政府和财税机关应通过上下沟通协商和深化改革来逐步解决,决不可以违反税法的规定,超越权限,自定章法。
我国增值税新税制是建立在专用发票管理基础上的课税制度。为了管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和法规。当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税制执法大检查活动,这表明了国家巩固新税制的决心。
浙江唐灯股份有限公司及芮光浙等人的惨痛教训,值得人们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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