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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专利法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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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7
第11版(科技园地)
专栏:科学杂谈

  扫一扫专利法盲
钟诠
去年在南方某省的一家A企业发生过这样一件事:这个省的专利管理局通知这家企业说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因侵犯了B企业的专利权,因而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要赔偿B企业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此时,A企业的经理拍案而起,并大声吼叫说:“什么侵权不侵权?!一项发明创造成果谁都可以用嘛!”因而拒不接受处理决定。
事实上,发生在A企业的现象,决不是个别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很清楚,A企业的经理是个典型的专利法盲。而时至今日,专利法盲何止是一个A企业的经理?去年某城市曾对该市的厂长经理举行过一次专利法和专利知识测验,结果在回答什么是“专利”这一问题时,竟然有相当一部分人答不出来,有极少数人甚至望文生义,把“专利”说成是“专门的福利”或“专门的利润”。可见专利法盲为数还不少。为此,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A企业经理说的话和采取的行动,决不是一时的失言和激动,他所反应出的是一个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历史上形成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不承认发明创造技术成果是商品,任何一项发明创造成果,不管是哪个单位做出的,也不管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统统都可以随意地、无偿使用。这样看来,改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式,就成了扫除专利法盲的一项很艰巨的任务。
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本质特征,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规律,转变一切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观念,是扫除专利法盲的一个重要前提。而认真学习专利法,学习专利知识,并且从成功的实践经验中学习,从失败和吃亏的教训中学习,是扫除专利法盲的有效途径。在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热切呼唤专利保护的形势下,采取切实的措施,扫一扫专利法盲,看来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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