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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先考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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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8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新“官”上任先考法
范二德
报载:最近河南省宜阳县对即将被任命的9名正副科局级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核。这是该县人大为保证和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而推行的新举措。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已越来越重要,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首先应该知法懂法,才能保证依法决策,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的总体水平。
不可否认,近年来由于普法教育的广泛开展,使大多数身居领导岗位的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然有一部分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不把普法教育当一回事,从而导致法律知识匮乏,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一些与法律相抵触的决策和行动。某县一位领导,由于不懂经济法律,盲目与外商合资,结果被骗几十万元,不仅自己受到了撤职处分,而且使国家遭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可见,加强对法律知识特别是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应该成为每个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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