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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者昌贪者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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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9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廉者昌贪者亡
武树帜
古人曰:“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公生明,廉生威”“廉者昌,贪者亡”。浙江省杭州市岳王庙中的岳坟后面立一石碑,书曰:“武官不惜命,文官不爱财,国泰民安也。”这些古训,都道出为政清廉、廉洁奉公的重要意义。
国家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我们干部的主体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实有人缺少自我约束和从严要求,沾染了比阔气、讲排场、图享受的奢侈之风。有的经不起考验,滋长了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利用手中权力,吃拿要卡,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甚至失去廉耻,胡作非为,堕落为腐败分子,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给党和人民造成极大危害。总结正反经验,在思想作风方面必须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检查、考察、教育和自控、制约,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促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廉明。
清正廉洁是每个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也是人民群众对国家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在以严刑峻法惩处贪鄙之人、腐败分子之时,应当大力通过各种方式褒扬各级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中国古代素来推崇清正廉洁的人物,《左传》记载:楚人得玉,献诸子罕。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你以玉为宝,若以玉与我,各丧其宝。拒而不受。当今社会,党内党外,仍不乏这种“拒不受”的清廉之士,他们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真正的国宝。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国家干部如何拒腐防变,保持清廉,已经成为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倡导高薪养廉。高薪养廉,不无道理。我们的国家干部也应逐步提高收入水平,逐步改善物质生活待遇,使之具有拒腐防变的起码物质条件。但只靠高薪也未必都能够养廉,“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虞不足”。一些发达国家的总统、总理、首相、部长,薪水很高,仍旧不断发生贪污受贿的大案。况且,我们的国家现在还不富裕,还有八千万人口尚未脱贫,党和国家没有条件去“高薪养廉”。我国的优良传统是提倡“以俭养廉”,这更得民心。古今中外,都有清官、贪官,但廉不廉,贪不贪,关键不在于是否高薪,而在于从政者的信念、理想、精神和人生观。在革命战争年代,革命者有坚定的信念、崇高的理想、顽强的革命精神和一切奉献给人民事业的奋斗目标与人生观,发扬了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在新的历史时期,广大干部只有保持这种优良作风,并从机制、制度、法制上形成“以廉为荣”、“以奢为耻”、“廉者昌,贪者亡”的敬贤崇良的风气,才可做到廉政勤政。若反其道而行之,认为优良传统已经过时,弃而不扬,甚至以贪为常,必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想贪就能贪,不贪白不贪,明目张胆贪,群众干瞪眼”的恶果。欲正歪风,更难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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