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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封经不起调查的读者来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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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追踪

  两封经不起调查的读者来信
本报记者张建君
日前,记者到湖北郧西县和十堰市采访,调查核实两封读者来信反映的问题。下火车,上汽车,辗转3天,行程数千里,才到达采访地点。途中劳累,采访的辛苦自不敢言(这是记者份内之事),出人意料的竟是两封来信反映的问题皆不属实。记者当然并不希望问题越多越好,越严重越好,但采访跑空总是一件令人懊恼的事。
先说在郧西县的采访。该县关防乡有位读者来信反映,群众捐献的上万公斤救灾粮被乡政府卖掉了,而受灾村的群众未见到一粒粮。经记者了解,去年回龙管理区的几个村受到罕见的洪水袭击,灾情严重,附近的关防和丁家坪两管理区的干部、群众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粮上万公斤。粮食是被乡政府卖掉了,但卖得的钱一分一厘全用在了救灾上,有据可查,并没有被贪污和挪用。且卖粮食换钱也是合乎情理的:因为当时灾区道路不通,而且每家每户受灾程度尚未摸清,粮食不好发放。这封来信之所以产生偏差,就在于作者对情况了解不深入,只见一斑,不见全豹。这样的问题在读者来信中较为普遍。有些读者在反映问题时大写特写对自己观点有利的东西,而对自己观点不利的东西或一笔带过,或干脆不写,结果造成内容失实。
记者在十堰市遇到的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市国税局一同志来信反映该局某干部存在经济问题,说该干部在负责为一套宣传画册组织厂家时,把本应归单位所有的“提成费”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但经调查,这封来信反映的问题并不存在。他是怎么“知道”别人存在问题的呢?原来,因他被调出办公室时,局里从这笔“提成费”中付给他1000元。于是他就想,我都拿了1000元,那么负责这项工作的人会拿多少呢?如此这般一推算,就得出了还有十几万元在这人手里的结论,这还得了?加上平时的积怨,这封来信除了事实不确之外还多了几分激愤。这里,写信人不是通过调查用事实说话,而是主观臆断。
对来信不实和主观臆断的问题,本部同仁也多有体会。
前年本部的一位记者到广西大化县采访,核实来信反映的一个乡中专考试录取作弊的事,信写得挺长,也很详细,名字、考分、录取与否等都写得清清楚楚。当记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某街道某门牌一地下室里找到写信人,问他消息来源时,他说:我听某某朋友说的。依线索询问下去,仍然是这个回答。去有关部门了解,根本就没有这回事。社会生活中我们并不缺乏这样的经验,即使是真有其事,经过甲传乙,乙传丙,丙传丁地这么一传,故事内容是越来越丰富,但离事情的原貌却越来越远,甚至面目全非。可见把道听途说来的东西,不作任何调查了解,就进行举报,往往事与愿违,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写信反映问题,希望通过舆论伸张正义,扬善惩恶,是每个读者的权利。但是必须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能随意夸大事实,更不能胡乱编造。特别是批评性稿件就更要准确,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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