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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务必真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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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反映问题务必真实
记者的这篇信访追踪,讲的是有些读者给本报写不实来信的情况。我们之所以刊登出来,目的是再次提醒写稿的同志,反映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
通过信访形式,向党报或其他部门反映问题,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党、政府和新闻单位提倡的事情。本报群众工作部每天收到数百封读者来信,其中有的反映领导干部作风和社会风气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反映当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有的反映执法执纪部门执法违法以及个人受打击迫害问题……总的看来,大多数来信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但也有部分来信失真。所以我们强调读者写信时,特别是那些具有批评和建议性质内容的来信,凡涉及到具体人、具体事,务必真实,不得张冠李戴、弄虚作假。
失实信主要表现是:一、只见一斑,不见全豹,反映问题片面;二、主观臆断,把猜测当作事实;三、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四、虚构情节,随意杜撰等等。造成失实的原因主要有主客观两个方面。从主观上来说,少数写信人写作态度不严肃,不愿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了解,听风就是雨,或者抓住一鳞半爪,添枝加叶,夸大其词,更有甚者,把个人情绪带到信中,通过写信“告状”泄私愤,图报复,为此不惜无中生有地捏造“事实”。从客观上来说,一些写信人由于自身所处的位置,受条件的限制,往往无法得到准确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对问题没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
写失实反映信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它都会给工作造成困难。如果按照来信所述派人调查,就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新闻单位工作稍有疏忽,一旦刊登,就会给被批评单位、被批评人带来麻烦,也影响新闻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在当前党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努力净化社会风气的形势下,我们欢迎广大读者积极通过信访方式向党报反映问题或提供调查线索,但无论如何,都要以真实性为第一准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知道多少写多少,不要为了渲染而夸大事实,更不能把道听途说的东西或个人猜测甚至杜撰当作事实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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