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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新规定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要规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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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3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新规定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要规范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尹鸿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期出台一系列新规定,以推动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健康发展。
自199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在全国部分单位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工作以来,全国目前已有开展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167个,申请博士学位工作的单位83个,已授予硕士学位数千人,授予博士学位近百人。实践表明,这项工作为广大在职人员提高业务素质,自学成才开辟了一条有效途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新规定,既注意了严格规范要求,坚持标准,又考虑了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特点。办法规定: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进行全国外语统一考试;申请者应当在四年内通过全部学位课程,并要与在校研究生同班同卷考试;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并通过论文答辩将授予硕士学位;对那些不具有学士学位的优秀大专毕业生,凡取得过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或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和有关本科课程自学考试者,也同样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国家不再进行集中的验收和审核,将放权给开展这项工作的有关单位。同时,依法对此项工作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开展经常性的监督与评估,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维护我国学位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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