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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要求加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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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3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要求
加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工作
本报北京3月29日讯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工作的管理。
通知指出,供全国选用的中小学教材,必须经过国家教委审定,地方教材由省级教委审查。国家教委每年春秋两季分别印发《全国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供全国中小学选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教委的用书目录和本省的实际情况编制教学用书目录,并要及时发到新华书店,以保证印制、发行工作所必需的时间。教育部门不得扣压用书目录或订数,违者将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中小学教材必须由各省级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符合出书范围的专业出版社出版,严禁超范围出书。中小学教材的定价应执行“低价微利”的原则,严格控制在5%的出版利润以内,由定点书刊印刷厂生产。出版社和印刷厂要加强对教材印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通知指出,中小学教材由新华书店统一归口征订和发行,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各级新华书店应作好征订发行工作。严禁随教材搭配征订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图书,严禁跨省发行教材,违者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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