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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拖欠”的高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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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30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治“拖欠”的高招
大江
一些企业违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市场交易规则,造成企业之间的销售货款严重拖欠。这种情况应当尽快改变。一些“上游”产业已经开始采取断然措施。今天,本报发表哈尔滨铁路局对货主实行“不交运费不装车”办法收到良好效果的消息。这表明,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规范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有些企业承认实行“不付款,不发货”的办法是必要的,但又顾虑重重,觉得“他欠我,我欠你,大家欠,不得已。”言下之意是,手中没钱乃国家收紧银根所致。
这两年,国家是收紧了银根,但是,收紧银根不等于允许拖欠。大家都处在同样的宏观条件、外部环境下。然而,不少企业管理严格、经营有方,流动资金依然充足,经济效益蒸蒸日上。有些企业却经营不善,管理混乱,产品质次、价高、不适销,结果没有付款能力。对这样的企业,如果不采取“不付款,不发货”的措施,会把他们内部存在的那些本应解决的问题掩盖起来,把困难转嫁给好的企业,影响的是优势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和质量。
从另一方面说,如果“不付款也发货”,生产企业就会不顾市场需求盲目追求产量,长此下去就会被不准确的市场信号所误导,贻害自身。同时,企业与企业之间很难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正常的市场秩序无法建立,平等的市场竞争无法展开,企业间的债务链条也就会越来越粗、越来越长。
“不付款,不发货,会得罪老主顾,失去老用户!”这也是一些企业的顾虑。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今天,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地接受市场竞争的考验,主顾用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你的“老主顾”是优胜者,他肯定实力强、信誉好,对该交的货款不会长期拖欠。如果不是这样,就难免被劣汰。如果企业的产品适销对路、质量好、价格合理,那就应该相信,用户是会有明智选择的,不必担心得罪和失掉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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