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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失利弊细思量——全国体育人才信息交流会留下的思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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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01
第8版(体育)
专栏:

  得失利弊细思量
——全国体育人才信息交流会留下的思索
本报记者任建民
首届全国体育人才信息交流会已经结束,留下了许多问题让人思索。
    “盗版”行为何时休?
辽宁省体委副主任崔大林在会上提出,运动员是具有知识产权的教练培养出来的特殊商品,应按价值规律进行交流。那么,不经教练和主管部门同意,以高薪等条件暗中“挖”走运动员的行为,就被人称为“盗版”。
召开这次交流会,使人们看到了国家体委等对制止“盗版”行为所作的努力。但在户口、档案等手段均难起作用的今天,“盗版”行为并不能完全杜绝。因为只有在册的专业运动员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列,而对大量的优秀后备人才保护却鞭长未及。
再有就是与“盗版”行为同时存在的管、卡行为。
比如说某省队有5名短跑选手,如果八运会只能报3个,剩下的2位稍差的交流出去则可以创点收。但有的体委主任却不以为然:万一出去的两人在全国比赛中超过我们怎么办?钱可以通过别的方法挣,金牌、名次可不能掉以轻心!这种态度决不是个别现象,从与会单位的审慎态度可见一斑。
    全运会体制会改变吗?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上述现象都是在目前的赛制下形成的。也就是说,是因为各地都以在全运会、城运会上的名次论英雄,对各地体委来说,全运会就像一场“和平的战争”。
因此有人提出,干脆取消全运会,各地应因地制宜,重点发展优势项目,一致对外。
反对这一意见的大有人在。上述想法虽好,但没有了全运会,靠什么调动各地的积极性?要知道,在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中国能在竞技体育上排名世界靠前,全运会的竞争机制功不可没。
    人才交流利大弊大?
国家体委副主任徐寅生在会上说,他曾和前任国际乒联主席荻村开玩笑:如果中国把乒乓球选手(特别是女选手)有计划地交流到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你不怕以后世界大赛的前16名都是中国人吗?荻村当时一笑说,不怕,乒乓球运动水平提高了。
的确,通过交流,中国运动员、教练员对世界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推动起了重要作用。
但如果撇开竞技水平的提高,想一想体育的社会作用,就会有另一种结论。
安徽代表朱建军说,五六十年代,安徽曾整队引进上海二队为本省打比赛,却遭到了当地球迷的抵触。而且,大量引进外地运动员,对本地后备人才的培养的抑制作用,也早已引起有识之士的重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交流是大势所趋,但具体操作如何掌握分寸,还得细细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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