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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军转安置工作与国家公务员制度接轨天津对营以下军转干部试行资格考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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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促进军转安置工作与国家公务员制度接轨
天津对营以下军转干部试行资格考试
本报讯为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根据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需要,天津在去年的军转安置工作中,会同市人事局对拟由国家机关接收安置的营以下军转干部进行了资格考试的尝试。他们采取自愿报名、闭卷考试、公开成绩、择优录用的方法,对自愿报名的178名军转干部进行了考试,其中161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有108名取得资格证书的军转干部被分配到国家机关工作,促进了军转安置工作与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接轨。
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因受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等诸方面自身条件的限制,与社会公开招考对象的条件有着一定的差异。为此,天津市结合转业干部的自身特点,确定了团职或技术9级以上的转业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免试、营职以下转业干部实行资格考试的原则。同时规定参加考试的军转干部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将政法部门规定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确定考试内容,是军转干部进入国家机关资格考试的重要环节。为了使军转安置工作适应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需要,天津市坚持宜简不宜繁的原则,适度确定考试内容,并强调以基础性知识为主,基础性知识中又以普通常用的内容为主,以保证大多数军转干部经过短时间的认真复习,都能够取得良好的考试成绩。
他们集中时间,认真组织考前辅导,为军转干部参加资格考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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