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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警钟长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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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0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警方忠告

  打拐,警钟长鸣!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一村民在安徽泗县大路口乡邓湾村芦苇丛中发现一具无名女尸。经警方查证,死者姓孟,二十一岁,安徽临泉人,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晚被安徽泗县邓某从泗县墩集镇仇岗村人贩子处买来为妻,因孟不从,被邓家父子当晚杀害。手段之残忍,令观者无不义愤填膺!
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为了攫取不义之财,疯狂进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据了解,一九九四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人口案件一万三千五百二十四起;抓获人贩子一万九千六百二十八名;查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二千八百九十八个,成员九千三百零五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一万二千二百二十一名,其中儿童一千三百四十八名。
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特点是:人贩子多以同乡、同宗或以家庭为核心结为团伙,作案地点集中在大中城市的劳务市场。
拐卖人口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大量贫困地区的人口流向相对富裕的地区,一些贫困地区的妇女想通过招工、经商或婚姻来改变自身的生活处境。这些妇女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范能力较差,在正常的异地婚姻介绍渠道不畅、劳务市场管理不健全的情况下,极易被人贩子拐骗贩卖。其次,一些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对花钱买“妻”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为人贩子提供了买方市场。另外,少数基层政权组织软弱涣散,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不闻不问,对打拐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有的甚至协助转移、隐藏受害妇女儿童。
解决妇女儿童被拐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缩小地区间的差别;广泛宣传,揭露人贩子的一贯伎俩,防止上当受骗;加强对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富裕劳力中的女性劳务输出的引导和管理,不给人贩子拐卖人口犯罪活动以可乘之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贩卖人口犯罪活动要及时举报,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进行侦破。
据公安部门介绍,今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并在重点地区,适时地开展集中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对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予以惩处,并力争在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下,做好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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