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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研讨会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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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05
第11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动态

  全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研讨会综述
贲克平
由中国生态经济学会主办的“全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研讨会”前不久在山西省运城地区召开。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共100余人,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研讨。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对“生产力”内涵的再认识问题
一些学者认为,政治经济学对生产力概念的研究不够全面,应该深化一步。一般的政治经济学辞典中只是把“生产力”定义为:人们利用改造自然取得物质产品的能力,即表示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人对自然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们恰恰疏漏了人保护自然的能力。在生产力三要素中,劳动者是最重要的因素,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首先就要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从生态经济学的角度讲,尤其要提高人们在发展经济中的生态意识。从本质上讲,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有的学者由此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促进生产力持续稳定发展。从生产力发展的自然基础看,保护生态环境不仅能解放生产力,而且是生产力持续发展和协调经济与生态问题的关键。当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在现代高科技发展的条件下,生态资源不断得到开发和广泛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生产力的发展进程。但是,生态资源毕竟是有限的,有的种类不具有再生性或再生周期漫长,使生态资源在同样技术的条件下会变得越来越少,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力正常运行。人们要面对现实,通过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合理利用、有节制开发自然资源的机制,就能有效地阻止生态环境退化轨迹的延伸,相应地提高生态环境的有效利用率,从而达到优化生产力运行基础之目的。
   二、可持续发展问题
与会者指出,什么是可持续发展呢?根本点就是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核心就是生态与经济相协调。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是资源的永续利用。首先必须解决好资源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合理配置,既要保证当代人的合理需求,又要为后代人留下较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另方面,应重视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和每个人间的合理分配问题,以避免资源闲置或浪费。
有的学者强调认为,人类首先要保证生存,其次是持续发展。发展应当十分注意扩大生存空间,保证生存基础,改善生存条件,提高生存质量。持续发展应包括以下的主要内容:①适度的消费水平。做到这一点,就要在控制人口的同时,提倡与资源条件相适应的消费水平。②采用能耗少和物耗小的新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③推行资源及废弃物的循环利用。④对可再生生物资源在开发利用的同时,采用人工措施促使其增殖;尽量采用替代资源,以减少稀缺资源的消耗。总之,持续发展的主要特点是使人与自然处于协调状态,生态处于持续平衡状态。
还有学者提出了生态经济优先发展理论。它的基本点有两条:一是必须坚持在不危及后代人需要的前提下,解决当代人发展与后代人发展的协调关系;二是必须坚持在生态环境承受能力可以支撑的前提下,解决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状况的协调关系,从而将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三、宏观调控资源配置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目前,迫切需要对资源与环境的价值问题做出清晰的说明,确定资源和环境的价格,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以及环境补偿和税收制度,以便将资源与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但是,资源与环境定价是很复杂的问题,至今国际上尚未突破。
有的学者指出,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自然资源与环境总量很大,但人均占有量较低,经济增长速度高,必然遇到自然资源和资金有限的制约。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为更有效的配置资源提供了条件,市场价格的变化是资源稀缺程度的信号,有利于推动丰富的资源代替短缺的资源,丰富的劳动力代替短缺的资金和自然资源,从而保证经济增长的高速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者的利润率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乃至决定着资源的配置。市场经济是利润经济,经营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资源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利润率的支配。因此,一种产品,只有当它能给生产者提供一定量的利润时,才会有人生产。也就是说,无论是污染或有利于环境改善的产品生产,只要能够提供较高利润,市场经济的机制作用,都会促进这类产品的生产。还有学者认为,当前我国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尤其是土地的产权及其价格值得研究,荒山、荒地有被少数大户垄断的趋势,而国营林场和林业局分配林地给职工自费造林,谁造谁有等等,往往不计算地价,以低价拍卖。有的地方拍卖荒地,一亩地的价格仅几角钱,多者也就几元钱,而使用期可达50年。拍卖土地的使用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是一个可供选择的方式,但应有统一的政策,要核算合理的地价,要进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估,要限制低价拍卖土地被少数大户垄断。
对此,与会者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就要通过市场宏观调控资源配置,并遵循价值规律,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与此同时,对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国家应加强宏观调控。这种宏观调控包括: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各种政策,及时准确的信息引导,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全面的提供服务,及时的检查监督等等。就是说,政府要通过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的弱点,克服其消极方面,并把市场办不了和办不好的事办好。诸如: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生态的平衡和环境保护,资源的保护和大规模的合理开发利用,国民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口控制和人才培养等等属于全局性、长期性和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的事。
   四、市场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
一些学者认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市场经济对生态环境的作用是不同的。在经济发展的较低阶段,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价值评估很低,因而会以生态环境的牺牲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的较高阶段,社会对生态环境的价值评估会不断提高,使人们逐步认识到以破坏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的做法得不偿失,市场经济才会转而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甚至会降低经济发展速度来换取生态环境的改善。与此同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需要巨额资金的,这只有在经济规模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并有较快的发展速度时,生态环境才可在此基础上得到改善。
与会者指出,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的个性与生态环境的社会性是生态经济发展中的基本矛盾。就总的方面来讲,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应是统一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的恶化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生产是厂商的事,而生态环境却是高度社会性的,因此就存在生产的个人性或局部与生态环境社会性之间的矛盾。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在经营中的所费与所得是以货币来计算的,或者讲,只有直接用货币表现的那部分支出和收入,才反映在生产者的成本与效益中;不以货币表现的那部分社会成本和效益,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或者改善,则不会计入到具体责任者的成本与效益中。
由于在一定的条件下,生产者成本与社会成本,或者生产者的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是可以相互替代的,这种情况,会促使生产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社会利益,即以破坏环境等方式向社会转嫁成本或攫取效益,来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其结果,将损害生态环境。这种行为,在没有社会力量对其进行矫正和限制的情况下,必然导致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而又是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才能予以解决,从而促进生态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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