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用心灵美化城市——上海振华汽车公司文明服务纪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06
第4版(要闻)
专栏:

  用心灵美化城市
——上海振华汽车公司文明服务纪事
本报记者萧关根
3月14日,在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会上,上海振华汽车服务公司第四次成为“市文明单位”。在两年一度的文明单位评选中,1987年3月诞生的振华汽车公司次次榜上有名。这是他们“创一流服务,用心灵美化上海”的结果。
坐“振华”车让人放心
有位曾到过上海的台湾老太太一再叮嘱只身来上海探亲的外孙女:外出办事访友,一定要坐“振华”车。
许多来上海坐过“振华”车的台湾同胞大都有与这位老太太相同的感受。1994年春节前夕,年逾古稀的台湾商人王老先生第一次来上海,坐张振华开的车。下车时匆忙中把3件行李忘在车上。其中有合同文本、护照、相机和价值万元的首饰。张振华发现后,立即赶到老人曾下车找过人的愚园路928弄,挨家挨户寻访,将行李交给了失主。王老先生看到行李回到了手中,一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上海市经委有位干部曾对周围的人作过调查:“当您需要出租车时先叫哪一家的?”结果,80%的人表示要找“振华”车。
五个“绝招”深得人心
上海有400多家出租车公司,4万多辆出租车,像“振华”这样的大公司也有5家。人们为什么特别看中“振华”车?这是因为振华公司针对时弊提出的几条措施深得人心,并且不折不扣地执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绝招”一:对多收费者实行“退一、奖三、罚十”:顾客投诉司机多收费如属实,退还多收部分,还按多收部分三倍奖励投诉者,按多收部分十倍处罚司机。有一年,他们通过检查,将16名严重违纪司机除名,并公之于众。
“绝招”二:1988年设立“救死扶伤奖”,规定驾驶员路遇急重病人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免收车费,损失由公司负担,驾驶员有奖。“绝招”出台后的7年中,“振华”司机救死扶伤逾千人,收到表扬信954封。
“绝招”三:1989年提出“优质服务不收小费”,驾驶员纷纷响应。
“绝招”四:1990年,在每辆出租车上用中、英文写明:“如不满意我的服务,您可拒付车费或函诉公司”。
“绝招”五:出车前要备足20元人民币和10元外汇人民币的零钱。驾驶员不能以任何借口不找零钱。
先美化职工的心灵
上海振华汽车服务公司原来是由上海锦江(集团)公司和香港上海实业公司合作经营的“三资”企业,现在已转为国有企业,有1300多辆各类客车和1600多名职工。公司成立之初,就确定了“以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的经营方针。后来又提出“用心灵美化上海,使每辆出租车成为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载体”。公司坚持不懈地开展“创文明职工、创文明班组、创文明单位”活动,做到每年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对全体职工分三个层次进行培训。在党员中开展“为党增光辉,比哪个党支部战斗力强;为企业作贡献,比哪个党员贡献多”的“二为二比”活动以及“一个党员一面镜”活动,要求党员成为生产中的“排头兵”,班组建设的“好帮手”和关心群众的“贴心人”。
八年来,“振华”成为“上海市精神文明单位”的四连冠单位。1993年评为“全国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1991年以来,先后有两位驾驶员进入上海市精神文明“十佳”之列,已有2000多人次荣获全国、上海市、锦江集团、公司等授予的各类荣誉和先进称号。与此同时,振华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94年8月23日,振华公司正式转为国有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附图片)
题图:上海振华汽车公司领导研究进一步开展文明服务工作。
曹振芝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