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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五部门意见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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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09
第4版(要闻)
专栏: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五部门意见
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本报北京4月8日讯新华社记者徐京跃、本报记者郭嘉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近日批转了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1995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
据国务院军转办负责人介绍,1995年将有4.2万余名军队(含武警部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五个部门对今年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工资待遇、培训、住房、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的安排等提出了具体意见:转业干部的分配要统筹兼顾,分散安置,主要充实加强企业和事业单位。需要增加人员的部门和单位,要优先接收安排军队转业干部。这批转业干部原则上由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指令性分配的办法进行安排。同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要逐步培育和发展适合转业干部特点的人才市场,推广和完善推荐选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考试考核和“功绩制”分配办法,使转业干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转业干部的工作,要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德才条件,参照其原在部队所任职务,合理进行安排。要重点安置好师、团职转业干部。各级党政机关要根据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要求,积极接收安置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干部要尽量按专业对口安排。对自愿自行就业的转业干部,各级人事部门、军转部门应负责他们的档案管理,保留其干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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