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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有关机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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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0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寄语“有关机关”
钟怀
河南省邓州市徐楼村四名村干部,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上访农民陈中身,终于受到国法严惩,被判死刑。那个授意村干部找几个人“收拾收拾”陈中身的乡长也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正义伸张,人心大快!就这个案件本身来说,可以认为已经画上了句号。然而,它所留下的教训是值得人们深思并且不应轻易忘却的。这教训不仅仅是今后如何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作风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纯洁基层干部队伍、对作风一贯恶劣者必须严肃处理的问题。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的是如何改变某些领导机关、某些工作人员对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的那种漫不经心、不负责任的态度问题。
三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就邓州这一案件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国法难容》,最后一段有这样几句话:“陈中身为了反映问题,多次上访,乡、市、地区和省里都去过,历时一年零七个月,有关机关只是推诿和敷衍,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可见,有关领导机关严重的官僚主义,对于他的死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常言道,官僚主义害死人,看来并非危言耸听。”这几句话很有分量,不可等闲视之。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明文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尽管如此,民告“官”仍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对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的农民来说尤其是这样。一个农民要向上反映基层干部侵犯自身或集体权益的问题,不知要经过多少思想斗争,鼓起多大的勇气,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冒风险的,弄得不好就要被“收拾收拾”。为了解决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上告,更属不易,没有一种对党和政府能够主持公道的信念,没有一点“豁出去”的精神,是断然不敢的。电影《秋菊打官司》之所以为人们喜爱,正因为它表现了平民百姓敢于打官司、讨公道的可贵。邓州市徐楼村农民陈中身向上反映的是本村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理应受到上级有关机关的重视,认真负责地予以处理,但是没有。一个有关机关如此,另一个有关机关还是如此,以至这个农民从乡一直跑到省上,跑了一年又七个月,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最终惨死在几名村干部手中。有关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诚然没有授意(那个乡长除外),也没有策划,更没有直接参与谋杀陈中身,但陈中身之死能说与那些有关机关没有一点关系吗?从法律上看,他们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从政治上、道义上看,他们又不是没有责任。官僚主义害死人,谁说不是这样?
若问处理过陈中身上访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官僚主义何以如此严重?那只能说他们的公仆意识太淡薄了!确有这样的“公仆”,对群众毫无感情,对群众疾苦毫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遭到侵犯毫无义愤。群众看来天大的事,在他们眼里却是小事一桩。他们的神经已经麻木,感知不到群众的冷暖。他们的心肠已经变成铁石,什么人间不平也不能掀起一丝激情。他们就像旧衙门的官吏那样,对待上访,包括像陈中身那样“言之有据、言之有理”(人民日报评论员语)的上访,不是推诿,就是敷衍,管它解决不解决问题。而他们这种态度,适足以鼓励下面那些心术不正、违法乱纪分子对上访者放手打击报复,甚至迫害致死。
清代的郑板桥有一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像这样关心民间疾苦的好官,在封建社会是凤毛麟角,百姓爱戴这样贴心的官,他这首诗至今仍脍炙人口。我们的谢觉哉同志在延安时期写过一篇《怎样做县长》的文章,提出要“时刻地替群众想”,“谈问题,打官司等,当县长的稍微轻率一点,疏懒一点,可以使得群众吃很大的亏。老话说:“公门好修行”,公务人员多用点心,群众即少受些困难。”岂止是县长应当如此!
今天,“有关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这类词语的使用频率极高。群众找上门来,“有关机关”要进入角色,真正成为“有关”,而不是“无关”。要想到自己的工作认真一点还是轻率一点,辛勤一点还是疏懒一点,都连接着群众的福与祸,喜与悲。愿陈中身的惨剧对所有“有关机关”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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