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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需另一种“善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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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0
第11版(科技园地)
专栏:编者寄语

更需另一种“善待”
司壮 魏德信
据报载,广东省决定对在粤工作的每位“两院”院士按月发放生活津帖1000元,其医疗保健享受副省级待遇。按照这样的标准,王守觉院士如果在广东的话,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当是不会再有了。对知识界的“国宝”能有这样的“善待”,应该说是我们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方面的巨大进步。
然而读罢上面这篇报道,不由得让我们想起了对知识、对知识分子的另一种“善待”——重视那些默默无闻的研究者的科研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它们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的巨大作用,然后再从这些成果创造的巨大效益中提取一定的资金,回报给成果的取得者。
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在科技界形成了一种落后的分配方式——知识的创造者不能按劳取酬。应该说这种分配方式到现在也未能彻底得以改变。
按劳取“酬”,这个“酬”,既是经济上的报偿,也指社会对知识的承认。作为潜心学术的科研人员来讲,关心他们的生活固然是社会应尽的职责,但关注他们的工作,更是他们迫切的需求。把这种关系理顺了,他们的生活困难自然会迎刃而解,而接受这样的“善待”,科技工作者的心里恐怕比接受津贴还要熨贴许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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