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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有83万本专科生和3.6万研究生毕业国家教委出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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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明年有83万本专科生和3.6万研究生毕业
国家教委出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记者毕全忠报道:199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将有83万名本专科学生和3.6万名研究生毕业,国家教委近日作出毕业生就业办法规定,并就此向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发出通知。
国家教委规定,1996年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仍由国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未实行招生“并轨”改革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和一定范围的“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应在教育系统内就业;委托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要在服务范围内就业,超出服务范围的,应按委托培养方式补办有关手续。实行招生“并轨”改革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毕业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负责派遣。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推荐就业。自费生仍自主择业。
国家教委重申,要重点保证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科技、教育和国防等行业的发展,1996年国家教委将继续下达少量指导性就业计划,以满足这些行业和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及边远省区对毕业生的需求。
国家教委的通知还指出,任何单位和部门组织跨省区、跨部门的毕业生招聘会、就业市场等,须报经国家教委批准;学生参加上述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并持有学校的协议书,否则所签协议无效;除国家的有关规定外,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得对毕业生的就业乱收费用。从1996年起,毕业研究生和部分高校的本专科毕业生将试用国家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通知要求各地指导毕业生通过合理的就业途径,走上既能满足国家需要,又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岗位。
据悉,国家教委将于明年1月12日至14日在武汉举行199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交流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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