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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进展要警惕“三乱”抬头,特别是防止乱集资乱摊派“回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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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4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进展
要警惕“三乱”抬头,特别是防止乱集资乱摊派“回潮”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记者江夏报道:1994年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新进展,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及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简称“两工”)的全国平均水平继续控制在《条例》规定的限额内,但乱集资、乱摊派现象在一些地方又出现“回潮”。这是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在今天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据农业部统计,1994年农民合同内负担总额为521亿元,其中农民直接承担的提留统筹费365.8亿元,人均41.13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91%。“两工”使用总数为71.1亿个,每个劳动力平均16.4个。以资代劳金额为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5%。农民社会负担85亿元,比上年增长38.2%,其中集资摊派28.3亿元,比上年增长68.5%。1994年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和“两工”继续控制在比例和限额之内;但“两工”的以资代劳款和农民合同外的集资摊派比上年有较大增长。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政府制定了农民负担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有1730个县实行了提留统筹预算制度,占全国总县数的68.9%;有1247个县实行了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占全国总县数的49.5%;有1448个县(市、区)推行了农民负担监督卡或明白卡制度,占全国县级总数的57.4%。监察部副部长李至伦说,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思想认识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农民隐性负担有所加重;区域性农民负担过重的矛盾更加突出;农村“三乱”又有抬头,特别是乱集资、乱摊派现象又出现“回潮”等。
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代表五部委局提出199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三个不变”,即: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党的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不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不变。要加快农民负担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纠正农民负担“反弹”现象。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出台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继续加重农民负担酿成恶性事件的,除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者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党政领导的领导责任。全面推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定期进行执法检查。
另据悉,全国已确定的100个县(市、区)农民负担监测网点今年将全面启动。这些监测网点将及时了解掌握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动态和负担动态,指导各地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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