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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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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近日就公安部最近发布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向本社记者发表谈话。
这位负责人说,为适应城乡人口流动、人口迁移的大量增加,单位和个人闲置房屋对外出租的情况越来越多。这种发展变化有利于繁荣经济和方便群众生活,但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房屋租赁形式变化多样,居住、使用情况复杂,引发的各种治安问题也越来越多。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制定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切实加强对房屋租赁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这位负责人强调,《规定》是重要的部门行政规章,各级公安机关应认真贯彻执行。要组织基层公安干警和治保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有关单位、出租房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要针对租赁房屋存在的问题,开展必要的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租赁双方承担的治安责任,使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在执行规定中,应注意掌握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既要大胆依法管理,又要注意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处罚问题,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工作中还要讲究方法,做到公正廉洁,文明执勤,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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