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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强对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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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加强对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管理
本报讯为了适应我国卫星通信建设的发展,加强对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今年年初发布了《建设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明确,建设卫星通信网应向国家无委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国家无委办公室负责审批。在北京地区设置使用地球站,由国家无委办公室负责审批;在北京以外的地区设置使用地球站,由地球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办公室负责审批。规定还对地球站站址及协调区域的确定、电磁兼容审查等做了规定。(李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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