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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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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7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新语丝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陈祖甲
听一位企业家讲,北京的软件行业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简称“中国软件联盟”)。由12家软件企业发起的这个组织,是我国第一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民间组织。它的成立,表明企业家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我国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总有一些陌生的事物出现在公众面前。知识产权便是其中之一。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创造性智力劳动获得的成果,不仅有价值,而且具有使用价值,能够同其他商品一样进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生产智力成果者拥有产权,在流通中理当受到保护。这对中国的公众来说,不能不说是个新事物。
然而,在前进道路上总会遇到坎坷。有少数金钱至上、心术不正的人,总是想方设法伸手摘取智力成果的桃子。侵犯专利权者冒出来了,假冒商标者粉墨登场了,盗版印制书籍和音像制品者抛头露面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应运而生。我们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市场经济,避不开这项重要的工作。
知识产权谁保护?不言而喻,首先是国家制定法律保护。10多年来,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制定了一套基本完整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司法机关还设立了专门的法庭,已经审理了6000多起知识产权案。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给假冒、盗版者以有力的打击。但是如果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即便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也会变成纸上谈兵。
出于历史的原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传统思想长期在我国知识阶层头脑里萦绕。讲智力成果有产权,总觉得脸有羞涩,说不出口;不少人对已经颁布的知识产权法规的视觉盲区甚大。中国科学院在去年就专利问题向一些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调查,发现有的人不知什么是专利,保护时间有多长;有的人不知怎么申请专利;有的人嫌申请手续复杂不愿办理;有的人则说专利与己无关。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导致一些智力成果不明不白地流入他人之手,有的技术被好心人拱手让与外国人,著作权受侵犯,盗版书刊、音像制品招摇过市。而知识产权拥有者在侵权行为面前却显得软弱无力。
周总理生前有一句名言:“活到老,学到老,用到老”。看来,我们的科学家、发明家、设计家、企业家、文化艺术家有必要把增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视作当务之急。这也是智力劳动者素质高低的标志之一。知识产权拥有者同司法行政部门配合,才会遏制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改革开放畅通无阻,市场经济日益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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