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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均统筹提留的匡算,眼下多以乡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底数,有人主张以户为底数,也有人主张以村为底数,究竟哪个更合适——从收入差别看统筹提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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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8
第2版(经济)
专栏:田野风·湖南行

对于人均统筹提留的匡算,眼下多以乡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底数,有人主张以户为底数,也有人主张以村为底数,究竟哪个更合适——
  从收入差别看统筹提留
本报记者刘鲜日
阳春三月,洞庭湖畔,处处弥漫着春的气息。
记者从长沙出发,一路北上,行程千余公里,走洞庭听乡音。
村村之间收入差别大
望城县是长沙市的郊县,也是湖南省乡镇企业最发达的地方之一。据说,全县的农民人均收入已接近2000元,但村与村之间的收入差别拉得很大。
在黄花塘乡,记者下车走访了几户农家。姓张的主人是位50开外的村干部,儿女都在乡镇企业上班,自己一人在家种田,全家5口人一年的收入有3万多元。据他讲,在他们村,只要有劳力,一年挣万把块钱不成问题,村里的“万元户”到处都是。他说,现在有的村,人均年收入有4000多元,而穷的村人均收入只有800元左右,不少农民连统筹提留款都交不起。
记者又来到姓刘的农民家里,女主人因长期生病不能下地劳作,男人外出上班了。她介绍说,她家人均收入只有1000来元,而每年上缴的各种费用和摊派款却达500多元,感觉到承担不起。
在汉寿县军山镇,记者沿着田间小路,找到一位在田里劳作的60多岁的老农王某。一提起收入情况,他的话就多了:“前几年大家都差不多,现在不同了。有的村办了工厂,农民的收入很高。我们村的收入就指望卖点粮食和棉花、油菜籽什么的,如果天公不作美,就惨了。村里比较富裕的,就是两三家开小卖部的。我的孙子去年考上了高中,也没钱让他去上学,只好让他回家修理地球了。”
记者回到长沙后,省政府办公厅的一位调研人员说,湖南省去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村已占1/3,而人均收入在800元以下的村也占1/3。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各方面的因素,但自然资源差别大、乡镇企业发展不平衡是其主要原因。
收入决定承受能力
3月17日,记者来到澧县,适逢一年一度的县人大会议闭幕。记者和部分乡镇负责人座谈。
张公庙镇镇长李跃平说,我们澧县几乎每个乡镇都有70至80户农民完不成上年的统筹提留上交任务,这些农户基本上集中在少数贫困村。他举了个例子,如果某个乡农民上年的人均收入为1200元,那么,按不超过5%的比例算,全乡的农民人均就是60元。这60元,对人均收入有2000元的村来说,只占3%;而对人均收入只有600元的村来说,却占到10%,大大超过了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这样,就出现了村与村之间农民的相对负担不合理的情况。
在澧县城关镇,记者遇到中武乡的党委副书记刘显武。据他讲,经济发展程度有差别,农民的承受力就有差别。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村和农户,其负担承受力高一些;而经济困难的村和农户,则承受力很弱。在同一个乡,有些农民感到负担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穷村穷户与富村富户在上交的绝对额都是一样,前者感到承受不起。
在澧县调查采访数日,记者感到,以乡均收入为底数来分摊农民负担的办法确实应该调整了。
匡算底数应据各村情况订
洞市乡长堰村村民熊宏万谈到农民统筹提留时说,5%的比例不算重,但农民希望按每户的收入情况区别对待。意思是说,希望以上年的户均收入为底数来确定每户的负担。申家村村委副主任陈仕军则认为,如果以户为底数来算,一是村干部难以摸清每家农户的详细收入情况;二是工作量太大,核算起来不方便;三是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干群冲突。这个办法不可取!马头铺镇观斗村村民高永军提了一个建议:以村人均收入为底数来算统筹提留款。
马头铺镇镇长段家庭认为,把人均乡统筹村提留的匡算底数由以往的以全乡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底数,调整到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比较合乎目前农村的实际。不超过5%的政策不变,富村农民上交的绝对数大一点,穷村农民上交的相对数在5%以下,但绝对数要少一些,这是能够说得过去的。
在澧县,有位乡干部对记者说,以村的收入底数计算统筹提留,农民上交的钱总数并未减少。只是不同收入水平的村,负担总额有较大区别。当然,统筹和提留的比例可以作些变动,不然穷村的干部和教师的工资就没地方出。我们可以视情况让穷村多留一点,乡里少提一点,问题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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