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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与台湾回归祖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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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8
第4版(要闻)
专栏:新闻资料

  《马关条约》与台湾回归祖国
一百年前的四月十七日,清政府在日本帝国主义的强迫下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一八九四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并吞朝鲜侵略中国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爱国将士曾奋勇抗敌,但终因清政府的腐败致使战争失败,由于当年是甲午年,故史称为中日甲午战争。
为结束甲午战争,清政府派李鸿章作为政府代表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相陆奥宗光于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在日本马关的春帆楼签订了又名《春帆楼条约》的《马关条约》。条约共十一款,附有《另约》、《议订专条》各三款,其主要内容为:一、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二、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三、赔偿日本军费二万万两白银;四、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五、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任便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机器;六、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七、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
《马关条约》的签订,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和民族危机,台湾人民也因此被迫在日本殖民统治下生活了半个世纪之久。
《马关条约》签订后,全国各界爱国人士无不痛心疾首,纷纷抗议。清政府割让台湾的消息传到台湾的当天,台北各界立即鸣锣罢市,表示“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日军五月开始分路进攻台湾,但清政府明令不得援助台湾军民抗击日军的占领,并于六月任命李鸿章的儿子李经方为交割台湾全权委员前往台湾办理交割手续。与此同时台湾人民则开始了轰轰烈烈的保家为国的战斗。从一八九五年五月开始,台湾民众到处组织抗日武装,在岛内各地展开斗争。战斗持续半年之久,众多英雄壮烈牺牲,城池相继陷落,但也使占领台湾的日军付出了二点三万人的沉重代价。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后,台湾各阶层人民反抗殖民统治,要求台湾回归祖国的斗争几乎从没停止过,“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其中公开记载的就有二三十次。一九四五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台湾总督安藤利吉代表日本政府同中国政府代表陈仪于当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台北公会堂签字,日本把台湾归还中国,台湾至此重归中国版图。(新华社北京四月十七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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