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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为中国文物事业带来了什么——访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单霁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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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3
第4版(副刊)
专栏:

  拍卖
为中国文物事业带来了什么
——访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单霁翔
杜英姿
纵观近两三年的文化市场,最令人瞩目的莫过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它在偃旗息鼓数十年后骤然兴起,势头之猛健让各种媒体不惜以“红火”、“火爆”等字眼来形容。此起彼伏、南北呼应的阵阵槌声,把中国人视之为文明象征的文物置于活跃的市场竞争中,也引来了对拍卖这一“新”事物的认识尚显粗糙的国人各种各样的目光,关切、审视、猜疑……聚焦在这一敏感的热点问题上。那么热闹的“拍卖现象”对于中国艺术品市场究竟有怎样的利弊得失呢?北京是拍卖的槌声最为密集、响亮的地方,两年来的实践奠定了其在国际文物艺术品市场中的地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单霁翔局长。
记者:人们对拍卖普遍的担心和疑虑是“把国宝给卖了”,那么我国拍卖公司成立的前提和背景是怎样的呢?
单霁翔:拍卖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文物政策的一次大胆而又慎重的尝试。过去文物市场是由国营文物部门独家经营,国营文物商业扮演了主宰全部文物商品的角色。事实上,国营文物商业对流散在民间的传世文物不可能完全控制,对一些低档次、低品位的流散文物不愿收购,而高档次、高品位、畅销的流散文物又嫌国营文物商业定价太低而不愿出售,致使人们手中的大量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旧货被排斥于正常商业流通之外,没有出路,成了“死物”,引出诸多弊端。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是搞好文物市场的最佳途径。继文物监管旧货市场设立之后,近二三年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决定以北京、上海、广州3大城市为试点,先后批准成立8家拍卖公司。国家对拍卖严格控制,如在北京,瀚海和嘉德两家拍卖公司每一次拍卖的拍品目录、来源都要报审,不允许出土文物、博物馆馆藏文物及国营文物公司的一二级珍品进入市场。
记者:能否认为拍卖对文物市场起了全方位激活作用,也为文物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新的内涵?听业内人士说,您总结了拍卖的十大好处,请概括谈一下拍卖对于中国文物市场的意义。
单霁翔:北京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文物拍卖为文物市场的繁荣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文物拍卖实现了文物这一特殊商品和拍卖这一现代商品流通特殊形式的结合,许多珍视文物的买家的激烈竞投,大大提高了中国文物的价位。中国精品字画的价格一路攀升,一些近代国画大师张大千、齐白石等的作品成交价高达数百万,不断创下中国字画售卖价格的世界纪录。中国文物拍卖会上实现的价格,对整个文物市场起着重要的引导和定位作用。一些久藏民间、秘而不宣的珍贵文物因此露面,一级文物“孙中山手稿”和世间孤品、国家重宝北宋“张先十泳图”,通过定向拍卖,由故宫等文博单位买走收藏,实现了珍贵文物从私有变为公有的转化。有些珍贵文物由私人收藏家巨金购得,也得以受到精心保护。还有,中国文物的国内价位与国际价位接轨,促成中国文物按市场规律从海外向国内回流,许多珍品由国内博物馆、公司购得,从而改变了100多年来中国文物珍品不断外流的历史。拍卖也为民间合法收藏者开辟了一个以合理价格转让藏品的公开渠道,把地下的引上地面,把私下的变为公开,有效地堵塞了非法交易的渠道,抑制了倒卖走私活动。
随着文物拍卖市场的兴起,文物通过拍卖实现其价格,为人们提供了新的消费和投资领域,使文物艺术品投资成为股票证券和房地产之外的第三大热点。国内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的新型企业和高收入者,对国内文物拍卖市场起了支撑作用,使这个市场日渐成熟,打破了世界上数家海外拍卖行对中国文物拍卖业的垄断,并且为海内外收藏家和团体提供了一个物畅其流、物尽其用的高层次、高质量的文化交流场所。
文物拍卖是一种专业性强、操作复杂、极具竞争的商业行为,同时拍品来源于世界各地,内容涉及历代书画、碑帖、古籍善本、文房四宝、金、石、陶、瓷、玉、翠、家具等等,品种齐全、数量繁多,需要对每一件拍品的真伪质量作出鉴定,改变了以往因难于接触实物,文物鉴定专业人才难以培养的状况,锻炼出一批具有丰富实际鉴定经验和理论修养的文物鉴定人才,以及精通文物拍卖业务的专家。
拍卖造成的广泛影响,更是对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的唤醒和激发,也带动了整个社会的艺术鉴赏风气。拍卖公司还以其利润所得积极为文物保护事业提供赞助,仅1995年春季拍卖会后,两家拍卖公司就为文物部门举办纪念北京建城3040年活动和修缮文物古迹捐款百余万元。
记者:我国文物拍卖业刚刚起步,有哪些问题亟待加以纠正和改进?如果发现有违反文物政策的现象,将采取什么措施加以制止或制裁?
单霁翔:我国文物拍卖业还比较稚嫩,尚未建立起行业权威和成熟的社会形象,拍卖活动中还暴露有诸多缺陷,如人为地对拍卖品炒买炒卖,出售赝品,拍卖活动不规范等等。因此,在文物流通政策尚未完善,文物拍卖法规尚未出台,文物拍卖活动尚处试点阶段的时期,对文物市场只能适度开放,不能一哄而上,更不能放任自流。否则,不规范的拍卖与不正当的竞争,将使文物拍卖市场一曝十寒,信誉受损。
不具备拍卖资格的公司未经申报便擅自进行拍卖活动的,一经发现便严令取缔。拍卖品要经由文物专家组成的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审定后方可正式拍卖。
文物拍卖活动是一项政策敏感性强,对公众影响大的经营活动,政府须加强管理,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社会效益、舆论反映等多方面慎重把握。拍卖公司也应守法自律,使文物拍卖活动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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