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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抓好安全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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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4
第1版(要闻)
专栏:

  继续抓好安全生产
本报评论员
今年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在连续几年滑坡之后,出现好转的势头,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这说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在不断增强,国家宏观管理和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在不断加大,成绩来之不易。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建议》,为我国今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勾划出宏伟蓝图。要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没有安全生产作保证是不行的。我们当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要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确保“九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顺利运行。
“八五”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一个重要时期。但也要看到“八五”前四年,安全生产形势曾十分严峻,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其中一些特大事故无论经济损失还是人员伤亡程度,都是建国以来所罕见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在体制转换的过程中,行政手段削弱了,而法制手段没有及时跟上,留下了管理上的空白;就企业而言,设备老化,投入不足,管理水平不高,人员培训又不够,更有一些企业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放松管理,这些都埋下了事故隐患。今年,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采取了果断措施,安全生产的形势相对稳定,但对整体情况还需要有清醒的认识:企业的安全基础还很不牢固,原有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生产形势随时可能出现反复,一些地区和行业依然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工作只能抓紧,不能放松。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是我们长期的任务。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总结“八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依据中共中央《建议》的精神,采取更加切实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必须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已确定的方针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要加快安全生产立法的步伐,尽快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八五”期间,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等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起了重要作用。目前,《安全生产法》等一批有关法律、法规正在起草或审议中。健全法规是安全生产管理走向法制化的重要一步。在抓好立法的同时,各地要抓好对现有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执法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认真搞好安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抓好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和治理,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各地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地区、本部门的隐患整改工作,做到及时发现,认真评估,积极监控,努力消除。危险性较大的行业要建立安全生产保障基金,以利集中力量,促进整改。安全生产的基础在企业,企业要有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企业的领导要对安全工作负全责,日常安全工作必须有专人管理。要充实各级(特别是地市、县两级)安全监察队伍,组织好群众监督队伍,参照国际惯例,实施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察。
要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在职工中经常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用正反两方面的实例教育广大职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搞好安全生产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提高安全科技水平。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经济学、安全人机工程学、重大事故控制与预防等方面的研究,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到年底不到一个月了,要使“九五”期间安全生产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必须从现在起就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只要计划周密,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团结协作,就一定能够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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