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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心不已为乐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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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8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壮心不已为乐土
王晓华李英杰
李秉文,自1988年开始担任辽宁省绥中县塔山屯镇法律服务所所长以来,凭着一名司法工作者对职业的崇高信念和人民群众的负责精神,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法律服务,成功调处了大量各种民事纠纷案件。他领导的法律服务所,1990年被辽宁省司法厅命名为“最佳法律服务所”,1992年被司法部授予“优秀法律服务所”称号。
李秉文在实际工作调查中发现,农村中老人赡养、邻里关系、婚姻方面的纠纷较多,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安定,为此他向村、镇两级行政组织提出了数十条司法建议,并依法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一个夜晚,李秉文家门外有人大声喊叫:“李所长,三角子村老杨家打起来了!”他立即穿衣下床,顶着凛冽的寒风,骑着自行车赶到现场。就见当事人双方各有十几个人,手持棍棒凶器,剑拔弩张,一场恶战就要发生。李秉文扔下自行车,冲到双方中间大喝一声:“放下棍棒!有理讲理,无理不准胡来!”在他的震慑下,双方放下了“武器”。原来这是一起婚姻纠纷。当事人男女双方经人介绍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吃了“订婚饭”。因女方提出解除婚约,男方索要饭钱,互相发生争执,发展到要大打出手。李秉文当场宣讲婚姻法,讲明“武斗”的严重后果,并合理合法地劝解,终于使双方互相道歉,言归于好。这时已是次日凌晨2时了。
李秉文壮心不已,倾心法律服务工作,由于他的身体力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6年来成功地调处了720件各种民事纠纷,挽回经济损失554万元,避免经济损失718万多元,防止矛盾激化案件36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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