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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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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24
第6版(国际)
专栏:国际论坛

  立此存照
卜问
美国在人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对人一套,对己一套,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美联社4月1日发自联合国的一则报道,还是很有意思。这则报道虽然很短,字数不多,却再次准确无误地暴露了美国官方是怎样对待美国自己的人权问题的。
报道说,美国对联合国专家小组“关于绝密监狱的恶劣条件(包括对女犯人的强奸)以及关于被关在古巴关塔那摩海军基地的寻求避难的古巴人的权利的提问避而不答。”
报道没有讲狱中恶劣条件的具体情况,但关于美国监狱对待犯人的残暴行为也是名闻遐迩的。这里不妨举一份最近揭露的材料为例。英国《观察家报》今年1月29日发表了该报驻洛杉矶记者的报道,题为“监狱中的可怕故事使美国羞愧”。报道说,在加利福尼亚州佩利肯湾有一所保安措施严密的监狱。这所监狱可容纳1500名犯人,是1989年启用的现代建筑。“但犯人的待遇却与15世纪的水平很相近。牢房没有窗户,犯人被单独关押,连续几天见不到人。拷打司空见惯。精神病医生给50名犯人作检查时,发现其中17人患精神病或者有自杀倾向”。这名医生称此为监狱的“综合症”。报道说,旧金山一位名叫亨德森的法官在对这个监狱调查后所写的裁决书描述了这个监狱“严重滥用暴力”的情形:“有一个犯人被打掉4颗牙齿”,“一个犯人的头皮被撕裂”,“一个犯人的颚骨被打断”。一个男犯的手臂被向后扭曲,“直到这个犯人的骨头断裂”。这位法官还写道,“一些男犯人赤身裸体地被关在金属小笼子里,并让他们在严寒的天气里暴露在户外几小时”。“一次看守开枪驱散争吵斗殴的犯人,三人中弹身亡,其中二人是旁观者”。“他们把犯人铐起来,用滚烫的水给犯人洗澡。当犯人的皮肤从臂部和腿部脱落时,一个对犯人进行虐待的看守说,‘看起来洗完澡将会出现一个白孩子’”。
这真是触目惊心、骇人听闻。这所监狱可能还不是美联社记者所说的绝密监狱。
美国惯于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用一些没头没脑、莫须有的事指责别国如何对犯人施以酷刑。但在联合国专家小组的面前,为什么对在美国发生的证据确凿的肆意摧残犯人的暴行却“避而不答”呢?也许,这并不奇怪。这说明美国至今拒不参加联合国禁止酷刑的公约是不无原因的。这样,美国可自认为是“法”外之人,既可恣意指责别人,而自己又可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美国还常常指责别人法律规定的是一套,实际做的又是一套。但美国政府负责人权事务的官员对美国的实际状况又怎么说呢?上述美联社的报道说,“沙特克对(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争辩说,虽然存在种族主义、性别歧视……但美国的宪法和联邦的法律是符合上述公约(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公约)的标准的”。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那么,既然宪法和法律已有规定,为什么又可以允许那些暴行呢?美联社的报道说,“美国官员争辩说,联邦政府在各州实施这一公约的权力有限”。这就更令人奇怪了。美国政府不是动不动就发号施令,要别国执行它规定的有关人权的这样那样要求和条件,不然,不是制裁,就是要在国际会议上强行通过什么决议加以谴责。美国的权力似乎大得不得了,哪个国家的事都要管,为什么对于本国的各州各府,又那样可怜兮兮地“权力有限”呢?
这真是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两副嘴脸、双重标准的生动写照。
姑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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