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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出通知制止利用换发车牌证搭车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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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部发出通知
制止利用换发车牌证搭车收费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公安部最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发出了关于坚决制止利用换发九二式机动车牌证搭车收费的通知。
通知说,当前,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法律、法规,指令公安机关从事超越人民警察职责范围活动的问题,全国换发九二式机动车牌证工作中,也有不少地方出现搭车收费问题。这些错误做法,损害了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
通知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和国家计委、财政部有关换发九二式机动车牌证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同时,要注意及时帮助交通管理部门解决换发九二式机动车牌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启用、换发新牌证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遇有超越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公安机关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依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绝不允许不抵制、不报告,超越职责,违法行政。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启用、换发新牌证工作中要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改进工作。在坚持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交通管理工作改革的新路子,简化手续,采取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维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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