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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提出实施再就业工程目标:五年帮助八百万人再就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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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26
第2版(经济)
专栏:

  劳动部提出实施再就业工程目标:
五年帮助八百万人再就业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记者王彦田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了劳动部《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报告》,要求全国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部在向国务院提交的报告中,分析了当前深化改革中失业职工和企业富余职工的情况:近年来,企业失业职工逐年增多,1994年达到180万人,相当于前7年失业职工人数的总和,平均失业周期由前几年的4个月增加到6个月;企业富余职工也大量增加,其中约有300万人待岗放长假。这是企业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一大难题。
为此,劳动部提出在全国实施再就业工程,其宗旨是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综合运用政府扶持和就业服务手段,实行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安置相结合,重点帮助失业6个月以上的职工和生活困难的企业富余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并提出具体做法:利用各种就业服务设施和培训、安置基地,通过职业指导,为失业职工介绍职业信息和求职方法;通过开展转业训练,提高再就业的能力;通过提供求职面谈和工作试用,促进双向选择;通过兴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生产自救;通过政策指导,鼓励、支持失业职工和企业富余职工组织起来和自谋职业。
劳动部部长李伯勇今天在全国就业工作会议上说,再就业工程经过全国30个城市试点,证明这是解决失业职工再就业和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一个有效途径。从1995年开始五年时间,在全国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再就业工程,通过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的工作,组织800万失业职工和企业富余职工参加再就业工程,提高他们再就业的能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同时,建立起市场经济下扶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的新机制,促使长期困扰企业深化改革的富余职工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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