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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就“王海现象”展开讨论防止假货进店保护消费者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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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6
第8版(文摘)
专栏:

  《工人日报》就“王海现象”展开讨论
防止假货进店保护消费者利益
编者按今年3月起,山东青年王海两次来京,在大中型商场知假购假,依法索赔。这一被称为“王海现象”的事件引起了首都新闻界的关注。《工人日报》特辟“王海现象专题讨论”专栏,对假冒商品的来源、销售途径、如何杜绝等问题作了深入报道。现摘登《工人日报》的几篇文章,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更有力地打击违法者。                 
《假货是怎样进店的》着重分析了假货进店的几个途径。假货流入商场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租赁柜台售假难防。安定门百货商场经理助理告诉记者:10月9日,王海在我们商场购得的7条假宾奴牌腰带是在上海一家皮具制造公司的租赁柜台上出售的。
二是内部管理不严,假货有空可钻。西单购物中心一位负责人说:王海在我们这里所购的假皮尔·卡丹皮夹是检查组例行检查时清理下来的十几个假货,当时检查人员顺手放在柜台底下,没有及时送到仓库处理。而柜台售货员在交接时又没有说清楚,认为是前班卖剩下的货,于是重新拿上柜台出售,假货就这样进入商场了。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假货难辨。当王海拿着假货找到安定门百货商场业务科时,这里的工作人员还不认识“宾奴”牌的标识。提高商业人员业务素质已成打假的重要一环。
在《堵住出租柜台这一缺口》、《擦亮眼睛把好进销关口》、《重铸商德,构筑职业伦理防线》中,作者对如何防止假货进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国内贸易部1995年11月16日制定的《国有大中型零售商店引厂进店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国有大中型零售商店一律不得出租柜台,也不得借引厂进店之名变相出租柜台。对于这一规定,一些国有大中型商场显然并没有认真执行。
随着我国商业流通体制的改革,尤其是承包制的推行,商场内班组长、部门经理、业务员都有进货权,他们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关系到假货能否流入商场。在采访中,不少商场的售货员、业务员都谈到,应加强职工的业务水平的培训,多创造一些机会增强识别假货的能力。同时也应增加一些设备,以适应形势的需要。
假货进店表面看是某个环节出了问题,但往深追究,恐怕还是我们一些商家在金钱利诱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商业道德。童叟无欺,这曾是个被我们商家敬奉了几千年的最起码的伦理准则,现在竟成了令方方面面头痛、人人愤恨不已的大难题。
(摘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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