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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发一只爱克司光机球管 公文往来一年问题还没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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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2-2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为补发一只爱克司光机球管
公文往来一年问题还没解决
中国医药公司江西省公司来信: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中国医药公司天津采购供应站(即前中国医药公司天津办事处,以下简称天津站)调拨我公司爱克司光机六台,内有球管一只。这批器材经邮局寄到南昌后,我公司会同当地邮局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市支公司验收,结果发现球管玻璃已经破碎,当即由三方会同出具破碎证明书。因为天津站没有将保险单寄来,我们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在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将破碎证明书寄给天津站,以便他们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请求补发球管一只。经我公司多次催问后,天津站到四月三日才答复说:“保险单前已寄给。”但经我公司详细检查,并未收到保险单,又在四月二十五日去信询问保险单是何时寄出的。以后又催问多次,该站一直不作答复。经我公司呈报中国医药公司去信通知后,天津站到九月五日才来信说:“因经办同志之误,并未保险。为急速解决这个问题,你公司可于当地自购,费用由我站负担;否则可来信说明牌号、厂别、规格等,由我站订购一球管补发。”为了免得这件事再拖延下去,我公司就决定自行购置,并请天津站按时价三千万元汇给我公司。但是,天津站到十一月二日和十二日还故意来信询问球管规格(其实他们早就知道了),对付款的事一句不提;十二月二十二日我们将厂牌、规格等告知天津站,但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为了一只爱克司光机球管,来往公文三十多次,拖延时间一年以上,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中国医药公司天津采购供应站对待这个问题采取了敷衍拖拉、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是很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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