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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法院业务内部换岗交流长沙法院注重法官素质培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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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熟悉法院业务内部换岗交流
长沙法院注重法官素质培养
本报讯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的过程中,注重法官素质培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双文明”单位。
为了使全院法官全面熟悉法院业务,从1992年起,该院便开始对全院干部实行年度轮岗,迄今已成制度。他们对于那些在一个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业务干部,分批在院内的各个部门之间进行交流。迄今为止,该院共交流了干警88人次;他们对于那些政治业务素质好,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将他们从中级人民法院交流到各基层法院,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共选派5名同志交流到基层法院,其中1人担任院长,4人担任副院长;对中层骨干,该院通过与当地党委、人大等联系协商的办法,取得他们对工作的支持,积极进行异地任职等方式的横向交流,共有5名中层骨干进行了这样的轮换。
他们在全市法院开展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法院声誉、维护人民法官形象”活动的同时,对全院干警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艰苦奋斗的作风教育。此外,院党组坚持关心和体贴干警,以情感人。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一旦遇到困难和阻力,院领导为干部撑腰鼓劲,充当执法的坚强后盾,及时排忧解难。(任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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