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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电脑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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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8
第1版(要闻)
专栏:

  警惕“电脑犯罪”
本报评论员
何为高科技犯罪?何为电子出版物的“黄毒”?何为对青少年的侵蚀和毒害?请读读这位母亲的呼吁。
这是一个生活条件并不优越,却又充满希望和骄傲的家庭,因为他们拥有一个争气的儿子。但是,这个16岁的孩子自从通过自家的电脑偷看黄色VCD后,从此神思恍惚,一蹶不振。这位母亲在给市委书记的信中呼吁:“我的儿子只有16岁呀!如果没有好的社会环境,他该怎样走完他的人生啊!”
这只是一个例子,所涉及的只是一个孩子,一个家庭,但它是一个缩影,一个开始病变的细胞。如果我们不引起警惕,不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任其蔓延,势必影响千千万万个孩子,千千万万个家庭,甚至会影响整个国家的未来和命运。这位母亲向市委书记反映的,确是一个“社会环境”问题,是需要一把手过问,全社会关心的大问题。
电脑是我们进入高科技时代的重要标志,音像电子出版业是用现代科技手段装备起来的新型出版业,它将人们带入有声有色多姿多彩的立体世界,不仅丰富着人们的精神生活,也更加有力地推动着两个文明的建设。但是,如果对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掉以轻心,也会给我们造成灾难性后果。
据调查,这位母亲所反映的黄色VCD,还有其他的黄色光盘、视盘,绝大多数来自境外。境内外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相互勾结,盗版盗印,给新兴的音像电子出版业的管理带来一系列困难。制黄贩黄、盗版盗印,是个世界性问题。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对于两个文明的建设,对于国家的未来,对于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负有特殊的使命。近几年,我们在扫黄打非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鉴于音像电子出版领域的扫黄打非,情况复杂,难度很大,需要引起进一步的重视,严格按照音像管理条例加强管理,并需尽快建立健全电子出版物的管理法规,以确保其造福于民,有利于两个文明的建设。对于通过音像电子出版毒害读者和观众者,不管出自谁手,来自何方,是境内制作还是境外走私,坚决予以取缔,严加惩处。为了营造更加健康美好的社会环境,希望社会各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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