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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酱油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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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18
第2版(经济)
专栏:

  不容忽视的酱油醋
本报记者梅洪如
开门七件事中的两件事——酱油和醋目前的生产和市场流通情况如何?
全国市场上销售的酱油,有一半以上是假冒伪劣商品。
以生产酱油、醋为主的调味品企业,县办的绝大多数已垮台,地市或省办的也有很多处于亏损或濒临倒闭状态。
产生于明末清初的山西老陈醋,走完400多年辉煌历程之后,现在这个名牌已摇摇欲坠——大批冒牌产品搅得消费者难辨“真假猴王”;就是正宗产品,生产厂家为了避免亏损,也把质量降低了。
这些信息是记者从最近在北京召开的中国调味品协会成立大会上获悉的。来自全国100多家具有代表性的调味品企业的厂长经理及有关专家们,争相向记者反映这个行业目前的困难处境。
1992年以前,调味品行业走的是计划经济路子,即原材料平价供应,市场由国有企业一家垄断,盈亏享受政策性补贴。1992年粮食市场(部分)放开以后,一方面调味品生产的原材料全部得向市场采购,价格节节攀升;另一方面,产品因是人民生活必需品而受国务院明令限价。两头一逼,原有的调味品企业日子一落千丈。与此同时,粮食市场(部分)放开后,各地调味品加工厂、作坊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不少是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市场上违法行为越来越猖獗,大批假冒伪劣产品损害着消费者的健康。重庆市场上有不少用自来水、盐水、色素水勾兑出来的“三水酱油”。沈阳一家工厂,将做味精排放掉的废水回收起来制“酱油”,既逃避了以往每年向环保部门罚交几十万元排污费,又为企业每年赚得100多万元卖“酱油”收入。消费者,特别是农民对酱油等调味品的消费观念随意性较强,有8角一瓶的酱油就不买1元的,至于质量如何,很少有人认真过问。这给不法商贩提供了机会。有的不法商贩用牛车拉上一大桶河水,加进盐和色素,晃荡到集市上就当“酱油”销售。1994年河北省执法部门对在农村销售的酱油作了一次抽查,合格率为零。
生产调味品应依法获得政府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可现在大量的个体、私营或集体单位在从事无证生产。有的地方不论生产条件具备还是不具备的,只要交钱就能领到生产许可证。国有企业对打假比较积极,但他们没有执法权。发现线索后,用车拉着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结果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时碰上地方保护主义,打不着狐狸还惹一身臊。国有企业也有变化,过去3个月制成的酱油现在1个月就投放市场;过去1公斤粮食制4公斤多醋,现在能出七八公斤。 专家和厂长经理们对整顿调味品市场、改善酿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国有企业要尽快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到市场上去寻找发展机会。要学习镇江恒顺酱醋有限公司、吉林白山市酿造厂等一批在转制中获得成功的老企业,狠抓企业规模化建设和技术改造,创优质、名牌产品,将国有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成竞争优势,去占领市场。
二、严厉打击调味品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要发动和组织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克服执法中的消极、推诿态度,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对现有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要重新审查,审查合格的才核发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酱油和醋与城乡居民的生活关系密切,应列入“菜篮子”工程,列入市长的工作责任范围。要认真研究国有酿造企业的亏损问题,凡属政策性原因亏损的,应当给予补贴或税收减免,使国有企业有条件经过努力振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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