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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贫困:西部国有大企业的意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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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04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走向共同富裕笔谈

  缓解贫困:西部国有大企业的意义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邱泽奇
“一五”到“六五”期间,中央政府通过国家的力量在从中部到西部之间的走廊地带投入了3700亿元的资金建立了几千家大中型企业。然而,这些大中型企业与地方经济的融合程度、一体化程度极低。不仅没有起到工业化发动机的作用,反而导致了一个个企业孤岛的形成。
以地处河西走廊的金川公司为例。5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先后投资30多亿元在一片戈壁滩上建立起了一座大型的有色金属联合企业。金川公司虽然地处永昌县(现在的金昌市)境内,但在计划体制下却并没有给地方的发展起到多少推动作用。
尽管如此,对地方而言,国有企业嵌入的第一个基本意义就是让当地的农民有机会看到了不同于当地传统社会的东西:现代工业和现代生活方式。同时,也减少了当地学习现代工业的费用或发展成本。这些大型工业的资金、技术、物质与市场事实上是其所在地区发展的重要储备。金昌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受益于这见识和储备。
新中国成立之时,金昌市没有工业。1981年时金昌市的乡镇企业也只有农业机具修理、砖瓦、粮油加工等行业,总产值967万元,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的份额不到10%。1981年以后金昌市利用金川公司的采矿技术和土地上剩余的劳动力优先发展了采矿业,利用金川公司等大中型企业中存在的庞大的配套产品市场发展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饮服务业充当大工业技术、设备的扩散地,进而积累资金和技术,抓住本地市场进行开发和创新,到1991年时建成了矿山开采、建材、建筑、轻纺造纸、农副产品加工以及服务业、饮食业等各类企业950家;从业人员达2.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1%;总产值达1.5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40%;在农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乡镇企业的收入占到了60%。1986年以后,地方政府还利用金川公司的力量大力发展了城市集体企业。农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了601元。而这期间,甘肃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到了402元,全国的平均水平为629元。
金昌的例子说明,贫困地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不是外力,而是内在的发展,大中型企业的力量不是不可以融合。在体制障碍消除的前提下,资源的开发是一个技术问题,西部民族地区的大中型企业大多是原材料工业,开发资源的技术是比较成熟的,问题是借用与学习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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