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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运行有阻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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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0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新税制运行有阻力
一年多来,各地在实施新税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新税制运行中还存在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地方领导对国税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政府存在重地税轻国税的不正常现象,在集贸市场分成、资金调配、物资配备等方面明显偏向地税;有的地方政府变相支持企业按老税制缴税,实行“定税”或者“包税”管理,对企业税收采取国税和地税“五五分”或“四六分”等,严重干扰了新税制的落实;有的地方政府硬性规定国税每月入库基数,不得先入、多入,而对地税却大开“绿灯”,帮助地税协调银行资金,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不让企业法人多给国税入库资金,为新税制正常运行设置了一些不应有的障碍。
国税多征多超难。为了保持现有地方既得利益格局,中央财政明确了一九九三年核定的基数,一九九四年后税收返还额在一九九三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确定,上述两税全国平均每增长百分之一,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千分之三。尽管中央加大了多征多超返还的比例,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无法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多超税收的返还,地方政府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希望增加返还比例,甚至全额返还;二是害怕多收多征,造成企业资金紧张,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三是多超税收的返还部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加以“适当的解决”,如通过管理费、赞助费、信息费等形式进入地方财政,这样地方对“多超的税收”可得到“百分之百的返还”。
新旧税制征管衔接难。新税制出台以后,许多税务机构忙于宣传、发动等面上工作,而对于新旧税制征管衔接,如验证、欠税核查、增值税结算、企业按新税制建帐等基础性工作却抓得很少,致使部分企业偷税漏税严重。如:某镇办企业,按新税制核算,应交纳增值税一百万元,但由于仍实行老税制税款核算办法,一九九四年国税仅入库六十多万元,其余四十万元税收白白流失。
企业购进无专用发票的原材料抵扣税款难。现在,许多企业,如水泥、石英、冶炼、白酒等行业大部分初级原材料购自农民、个体户,而他们不是一般纳税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购进这些东西,由于无法取得专用发票,不能申请抵扣,导致税负上升。
湖北谷城县国税局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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