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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几个法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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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组审议几个法律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刘思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连日来分组审议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四个法律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
在审议商业银行法、预备役军官法和票据法三个法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三个法律草案几经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通过。
关于商业银行法草案,多数委员认为,这是一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相配套的重要法律,为当前金融改革所急需。一些委员提出了修改意见,认为对贷款效益、开立基本帐户、防止银行资金外流等应有明确、具体规定。有的委员建议,草案应理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体制,商业银行设立审批要有通盘考虑,商业银行应实行分级管理、专业分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要有切实措施等。
在审议预备役军官法草案时,委员们认为,为了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完善国家武装力量动员体制,制定预备役军官法很有必要。一些委员提出了修改意见:适当调整对预备役军官授衔等的批准权限,团职以下预备役军官年龄不宜偏大,预备役军官福利待遇应有明确规定,增加对预备役军官泄密行为的处理规定,单列“法律责任”一章等。
关于票据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票据的使用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制定票据法以规定票据行为十分必要。一些委员还提出了修改意见。
在审议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时,一些委员指出,决定草案加重刑法中对金融犯罪的处罚很有必要。伪造货币是危害国计民生的严重犯罪行为,必须严惩不贷。有的委员建议,“决定”应加重对银行工作人员犯罪的处罚;对明知搞假币而支持、包庇,提供便利的人应作出处罚规定,一并打击;决定草案的处罚规定应具体、明确,以便于操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节约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当前我国能源浪费十分严重,制定节约能源法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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