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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情感评说“山杠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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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10
第12版(副刊)
专栏:

  超越情感评说“山杠爷”
嘉慧
峨影厂摄制的影片《被告山杠爷》以生动的现实主义笔触,绘制了一幅充满着时代气息的农村生活画卷,其深刻的意蕴与鲜明的艺术特色,让人久久回味。
影片的表层仿佛是向人们讲述了一个法盲犯法的故事,再加以情与法的矛盾构架,它极容易唤起人们的道德评判,正如影片中王么爸的一句话:“杠爷是好人啊,共产党咋个兴抓好人呢?”人们习惯的道德心理、道德情感在左右着人们对山杠爷、对这部影片的价值判断。然而,《被告山杠爷》向人们所提示的,远远不是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更不是“法盲犯法”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假设:如果让影片中的女检察官担任堆堆坪的村支部书记,堆堆坪的情况会怎样呢?她可以像她在影片中说的那样,碰上那些刁汉泼妇的事情要“尽量地做工作,说服他们”,这样堆堆坪村委会满屋的锦旗奖状恐怕会一面也得不到,她那个支部书记恐怕也当不下去,或者要当下去也就只有来个山杠爷的那种“一蛮三分理”了。因为堆堆坪“就服这个理”,这就是山杠爷在堆堆坪的“群众基础”。显然我们在这里要思考的远远不是什么道德和法的问题,而是一种强大而又深远的传统和习惯。对这种传统和习惯的根源我们就不得不从文化和经济的范畴内来考虑了。
堆堆坪之所以出山杠爷这样的“好人”,就是因为这块封闭的农耕土壤所决定的。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加速四个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历史也提出了民主和法制的要求。当这种历史的进程波及到堆堆坪的时候,必然地要同堆堆坪现存的、稳定的“秩序”发生碰撞,这样,山杠爷的故事就发生了,这部影片深刻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此。我们要看到:在中国走向民主与法制的今天,“好人”(这里是指道德意义上的好人)犯了法一样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而我们的生活中还有着许许多多“王么爸”那样的人,那样的“社会存在”,所以我们国家在走向民主与法制的道路上,路程是多么地漫长。国家的经济建设不走向现代化,我们所追求的民主与法制就缺乏坚实可靠的物质基础,《被告山杠爷》非常形象具体地向我们揭示了这一深刻而又重大的主题。
然而,艺术不是只讲道理,而是通过塑造形象去感染人。《被告山杠爷》在艺术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首先在于它成功地塑造了山杠爷这个称得上是活动于“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的人物形象。没有典型环境就形不成典型性格。影片中的堆堆坪之所以能够出山杠爷那样的人和事,就在于它环境的“典型”性。它是一个山村,一个封闭却又能自给自足的山村,贫穷并不是它的特点。影片显然没有在贫困上做文章,而是死死抓住环境封闭的特征,如虎娃在乡上上中学要走50里山路,乡邮递员逢赶场时送报送信可以少走百十里山路,县上的同志坐车下来也深感路途的艰辛,这些都说明了交通信息的不便,使得堆堆坪“与世隔绝”。在这“与世隔绝”的堆堆坪中,那稳固的牌坊,在向我们讲述着一种古老而又威严的“秩序”;那吱吱嘎嘎的水车在默默地显示着一种亘古不变的循环;那袅袅的炊烟,湿漉漉的石板路,山坳中静谧的村落,以及村民们那单一齐整的阴丹蓝褂衫,都展示着一种经久不变的单一。堆堆坪的民众们就在这种不变的单一的环境中,世世代代地活着。而当改革开放的时代车轮碾到这里时,这一切不可避免地将被打乱,山杠爷的并非个人的悲剧,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李仁堂同志对山杠爷作为好人的刻画,是非常生动的,而这种刻画越成功,其命运的悲剧意味则越浓,给人们情感的感染力和灵魂的震撼力就越强烈,其所涵盖的时代精神和历史意义也就越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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