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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委会法律小组与香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港、区事顾问座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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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13
第2版(要闻)
专栏:

  预委会法律小组与香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港、区事顾问座谈
据新华社香港5月12日电(记者孙承斌)预委会法律小组组长邵天任今天说,预委会是坚决按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办事的,不会接受在香港司法体制上任何人为作出的、不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改变。
预委会法律小组今天上午与部分香港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港事顾问、区事顾问举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与会者就香港司法体制的平稳过渡、终审法院问题、推广宣传基本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邵天任说,预委会是坚决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办事的。基本法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九七之后,我们就按这一规定办;九七之前,我们也希望港英方面能遵守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他强调,在香港司法体制上任何人为作出的、不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改变,我们都是不会接受的。
邵天任说,关于香港的律师制度,基本法第94条有明确规定。我们不希望看到香港的律师制度在1997年前有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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