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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在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上强调把供销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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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13
第1版(要闻)
专栏:

  朱镕基在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上强调
把供销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新华社记者吴锦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今天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上希望供销合作社系统580万干部职工,要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朱镕基指出,党和国家历来就十分重视合作社的工作,半个世纪以来,供销合作社已经形成了遍布全国、连接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积累了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成为一支为农业服务和搞活城乡经济的重要力量。但是它的现状同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个别基层企业甚至搞什么“社有民营”,倒买倒卖,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了供销合作社的形象。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从国内贸易部分离出来,真正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朱镕基说,当前首先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上来。第一,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它既不是官办机构,也不是单纯的商业经营单位。第二,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民主办社,接受农民社员的监督。第三,必须坚持为社员群众服务,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在经营活动中体现对农民社员的实惠。
朱镕基指出,供销合作社要承担国家委托的重要商品的经营任务。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棉花的生产及购销运储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农民切身利益的两大任务。各级供销合作社一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决定,建立起稳定、通畅的流通秩序,适季适时组织落实货源,确保农资及时足量供应;要努力减少经营环节,降低经营费用,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自觉执行国家价格规定,严格遵守质量标准,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棉花收购和价格政策,既不能压级压价,侵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
朱镕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领导。他指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整个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就是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
朱镕基强调,实践证明,供销合作社这支队伍的素质是好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缺点错误是可以纠正的。党中央、国务院殷切期望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职工振作起来,奋发图强,锐意改革,强化服务,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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