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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上我代表阐述中国立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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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17
第6版(国际)
专栏:

  在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上
我代表阐述中国立场
新华社联合国5月15日电(记者高坚)中国代表团团长沙祖康大使15日在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全会上发言时,就核裁军、国际武器转让和第三个裁军十年等3项议题阐述了中国的立场。
关于核裁军,沙祖康说,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核武器应成为首要目标,应当像制定全面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全面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那样,制定一项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这个公约应当规定,在有效的国际监督下,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
他指出,在全面禁止核武器的目标实现之前,应该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核武器造成威胁。核武器国家应当承诺不首先使用和不对无核国家及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这些承诺缔结条约或达成国际法律文书。
他说,通过谈判争取尽早并且不迟于1996年缔结《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谈判缔结《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公约》。这些中间步骤有利于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终极目标。
谈到国际武器转让问题,沙祖康说,中国一方面反对在国际上无节制地转让武器,主张消除那种向紧张地区大肆倾销武器,危害地区和世界安全的情况。在这方面,责任在于少数军工生产最发达、出口武器最多的国家。它们必须立即采取克制态度,停止不负责任的武器转让。另一方面,中国主张在节制武器转让时,不应损害《联合国宪章》赋予的各国合法的自卫权利。中国历来认为,国际武器转让应有助于加强接受国的自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全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不得利用武器转让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中国在武器转让方面一贯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武器转让的数量很少,并严格遵守上述原则。
沙祖康说,近年来,国际非法武器转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一个公害,对一些国家的统一、安定和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中国赞成国际社会对非法武器转让作出坚决、有力的反应。我们主张,各国应制定严格的武器出口管理措施,努力杜绝这一危害国际社会安宁的犯罪活动。
关于第三个裁军十年问题,沙祖康说,“审议《宣布九十年代为第三个裁军十年宣言》的执行情况”是一项新的议题。中国认为,《宣言》是裁军领域中一个纲领性文件,它确定了90年代国际社会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常规武器裁军等领域推动裁军的共同目标和任务。
他说,5年来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宣言》的一些目标已经实现,如《全面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已经达成,各缔约国正在为《公约》尽早生效做积极的准备工作。《宣言》的另一些目标正在实现,裁军谈判会议正在积极谈判全面禁核试条约,一项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公约的谈判即将开始。
他说,中国对这些积极的进展表示欢迎,同时他指出,在全面实现《宣言》的目标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沙祖康强调指出,拥有世界上最庞大、最精良的核与常规武库的国家,虽然它们就核裁军达成了一些条约,但它们仍对裁军负有特殊责任,它们应继续努力,切实实施已达成的裁军协议,并承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度裁减其核军备。这将为其他核国家参加核裁军进程创造条件。
沙祖康说,中国认为当前所有核国家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这些承诺缔结条约或达成国际法律文书的条件已经成熟,应该作为90年代重要和优先的裁军目标之一。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今天开始的会议将持续到本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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