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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强调继续保持宏观调控力度 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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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强调继续保持宏观调控力度
 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
本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鉴于目前我国在建投资项目规模仍然偏大,国家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强调,要继续保持必要的宏观调控力度,完善有关调控措施,力争1995年全社会实际完成投资总量控制在17000亿元规模左右,不偏离计划目标过多。
采取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一是控制投资规模:继续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特别是从严控制一般加工工业和市场前景不明的项目的建设;继续加强对资金源头的控制,严格按计划控制固定资产贷款总量,规范资金市场,坚决制止违章拆借、非法集资、用流动资金搞固定资产等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管理,引导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控制高级宾馆、写字楼、别墅、度假村等项目的建设。另外,还要严格控制新批大中型项目立项,对已批立项未上马的项目也要重新审核,凡资金不落实,或市场有问题的项目要注销。
措施之二是要在投资结构调整上花大力气,以巩固投资总量调控的成果。一是在投资安排中采取“有保有压”的方针,优先保证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需要;二是严格项目的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规模的项目坚决不能批准;三是加强对投资方向税的征收工作,用经济手段对结构调控;四是加强利用外资的导向,要研究采取适当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外资更多地投向技术含量高、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及高附加值的出口创汇项目;五是要加强对非国有经济的引导,研究如何应用土地政策、规划政策、税收政策等加以间接引导和调控措施,使非国有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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