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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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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25
第4版(要闻)
专栏:短评

  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的要求领导干部申报收入情况的专门规定。这项规定的施行,将有利于增加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收入情况的透明度,便于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维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形象,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制度建设滞后,内部监督管理松散弱化则是一个重要原因。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一精辟的论断,深刻地阐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要有效地遏制和惩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腐败现象,必须在着眼综合治理的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规定》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它集教育、防范、监督、约束、保护等职能于一体,对于促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规定》是一项行为规范。它确定了领导干部负有申报收入的义务,规定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每半年申报一次收入情况。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要责令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规定》又是一种监督、保护干部的手段。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就将自己的收入情况置于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既有利于查处少数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又有利于维护广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威信,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规定》也是一种教育方式和防范措施。领导干部通过定期申报收入,能够时常受到廉洁从政的教育,增强自我约束的观念和能力,防止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
建立制度的目的在于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认真执行收入申报制度,保证它的顺利施行。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收入申报工作的领导,把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和部署,使之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接受收入申报的各项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收入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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