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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抑制通货膨胀的经验和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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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25
第7版(国际)
专栏:经济论坛

  国外抑制通货膨胀的经验和措施
钟岩文
综观当今世界经济形势,除独联体国家和非洲一些国家外,大多数国家经济呈较强劲的增长势头,发达国家已摆脱90年代初以来的周期性衰退,经合组织的24个工业国家平均增长率为2.7%;发展中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在1993年增长5%的基础上,1994年又增长了5%。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国家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力争抑制通货膨胀,使之出现下降趋势。
各国治理通货膨胀的经验和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高度重视预防为主
据经济学家对94个国家的经济数据研究表明,通货膨胀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是相悖的,恶性通胀或通胀率过高使国民经济难以协调、健康和持续增长,同时会造成社会动荡。“通货膨胀有害”,已成为当代经济学家和经济决策者的共识,因此,各国政府都把恶性和高通胀率视为头号经济大敌,并把治理通货膨胀列为政府的首要任务。
发达国家吸取70年代“滞胀”的教训,从70年代末起,各国对通货膨胀都保持警惕和有效控制。美国历届政府都将防止和治理通货膨胀摆在重要位置,并动员全社会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提出“宁可先打针,不要后吃药”,意在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英、德、日、法等国始终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
东亚国家(地区)在注意经济高增长的同时,注意将通胀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多数国家在通膨率升高时,立即采取措施,使之抑制在升高的最初阶段。马来西亚自1988年以来,每年都保持8—9%的经济增长速度。而当1994年第一季度通货膨胀率达到4.5%时,马来西亚政府即于7月专门开展全国性的“反通货膨胀活动”,从而使通胀率在当年就降至3.6%。
拉美国家在债务危机的猛烈冲击下,通胀率曾一度达到“天文数字”。近几年来,各国始终把治理通胀放在第一位。秘鲁总统藤森在1990年就职时,首先向“最大敌人”——高达7650%的通胀率“宣战”;巴西政府自80年代中期之后,不断加大了反通货膨胀的力度。自1986年2月到1994年7月,巴西先后制订了克鲁扎多计划、布雷塞尔计划、夏季计划、科洛尔计划和雷亚尔计划,直到雷亚尔计划出台,终于在1994年9月将月通胀率降至不足2%。
经济转轨型国家虽积重难返,但也首先试图对居高不下的通胀顽症开刀,由于捷克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一直把治理通货膨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政府决心大,措施得力,所以在东欧国家中通胀率最低。
两手并用决策灵活
尽管各国具体情况和市场经济模式不同,但在对付通货膨胀时,各国都不排斥政府干预,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发达国家的宏观调控虽以经济手段为主,但为了对付经济危机的袭击,缓和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市场失灵时,也普遍干预经济活动,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美国是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日本是行政导向型市场经济,德国是社会市场经济,但它们的市场经济都不是自由放任型的。在治理通货膨胀时,政府也通过“看得见的手”来管市场、管理价格,尤其在涉及到国计民生和主要的战略物资时,也强调宏观控制。
东盟国家尽管通货膨胀的成因不同,但是这些国家在抑制通货膨胀时两手并用的基本原则相似。在理论上,它们承认社会生产部分国有化以及强化国家预算、税收和货币发行政策的必要性。在实践上,它们经常采取从货币、物价到纯行政的各种国家调节办法。如马来西亚政府就直接干预物价。去年初,马来西亚市场上先是肉、鸡、蔬菜、鱼类价格上涨,接着面包、食用油及劳务费搭车上涨。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加强了对物价的监控,整顿商业秩序,严厉制止商家的非法涨价行为,稳定市场。
拉美国家为抑制通货膨胀,由国家、工会、企业三方签订协议:工会不能随便要求提高工资,企业不能随便提高物价,国家以这种“社会契约”的形式实行全社会风险共担。为稳定市场,各国政府可以调节市场机制的运行,国家干预分为改造性干预(改造决定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构性条件,创造一个供求关系基本平衡的经济环境)、纠正性干预(纠正经济中的失衡现象)和补充性干预(对生产和投资等进行宏观调节)三种,实际运行中常常是三者相互配合、互为补充。
经济转轨型国家中一些在抑制通货膨胀方面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国家,也不排除政府干预。如捷克,对那些影响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仍由国家调控。尽管捷克已基本放开物价,但食糖、燃料和部分原材料等价格仍由国家调控。财政部还以法令形式规定上述商品的“最高或指导价格”,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对哄抬物价的单位处以重罚;同时,国家还通过设立“市场基金”,对市场进行“调节”。
措施得当适合国情
由于各类国家出现通货膨胀的原因、背景和环境不同,需要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因此采取的控制措施是不同的。
发达国家近年注重用货币政策治理通货膨胀。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不少国家的《银行法》规定,中央银行有权独立地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因此,在制定具体货币政策时,是根据经济文化的需要随时推出不同的货币调节措施。比如,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发达国家对通胀的担心抬头,各国中央银行就主动采取预防性收缩政策。1994年,美联邦储备委员会、英格兰银行和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多次提高利率,其目的是防止经济过热造成物价上涨。
东盟国家在反通胀中采取稳定金融和货币信贷系统起了关键作用。印度尼西亚利用国家贷款市场来调节各个国民经济领域的积极性,确定了用于生产和出口的最低贴现率(每月5—1%),而对进口贷款的利率则大幅度提高(每月6—9%),同时减少预算赤字,减少军事开支和国有部门的补贴。马来西亚则采取货币紧缩政策,限制和打击外国投机性游资,稳定马币。其具体措施是:对外资存入本地金融机构的来帐户头实行负利率(低于通胀率);限制向外国人出售一年以上的长期金融票据;严令外资纳入本地银行储备金和银行资金要求;把银行法定储备金逐步提高到11.5%,于是,外国投机性游资受到限制,马币趋稳。
拉美一些国家反通货膨胀目标不求一步到位,而是分步骤达到目的。阿根廷是逐步推动企业改革。近年来,阿根廷政府对90%以上的亏损企业逐步实行改革,先后将一些国营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出售给国内外的私营企业,从而提高了生产率,对维护市场物价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巴西在推行反通胀新举措——雷亚尔计划时,则分为三步走。首先是进行财政调整,旨在消除221亿美元的财政赤字。其次是从1994年3月1日起,出台货币价值参照指数——实际价值单位,作为工资、物价、服务费用变化的依据。最后是变实际价值单位为一种新货币——雷亚尔。这最后的一步实际是经济的美元化。1994年7月1日,雷亚尔开始流通。它与旧币克鲁赛罗雷亚尔之比为1∶2750,1雷亚尔与1美元等值。雷亚尔流通以后,通胀率明显下降。
经济转轨型国家中,捷克抑制通胀成效突出,其成功经验是进行价格改革。捷政府首先是重视价格立法,其目的是从立法上“限制垄断”、“保护竞争”,以实现“合理的市场价格”。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一些新的价格法规也相继出台。其次是以改革税制来控制价格暴涨。捷于1993年改革税制,尤其是增值税的实施,使生产部门为增强其产品竞争力而力求“降低成本”,防止了价格的无限上涨,有力地抑制了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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